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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东方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7-10浏览次数:803

为加强教学管理与监控、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网上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评教时间:2021年7月9日—7月11日08:00—16:00。

评教网址:http://pt.dfxy.net/cas

登录方式:用户名为学号,密码登录;

参加评价对象:2018级、2019级和2020级全体学生;

被评价对象:全体任课教师。

具体要求:

1、全校学生必须对所学课程的任课教师教学工作进行网上评教,不按时评教的学生会影响网上选课和成绩查询,每门课程网上评教分数为100分;

2、各学部通知学生,按时完成评教任务,并客观公正的进行网上评教;

3、学生网上评教分数将作为评价教师的参考数据指标,为了保证学生们能够客观公正的进行评分,匿名评价不予公开。    



黑龙江东方学院教务处、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