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东方学院本科学分制实施方法
一、指导思想
实行学分制是教学管理制度方面的一项重要改革,它有利于调动教与学两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打破单一的教学模式,尊重学生的意愿和个性,因材施教;有利于培养基础较宽,具有创新精神,掌握现代科学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应用性高级专门人才。
二、修业年限
我院本科生实行学分制,本科学制为四年,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可提前至三年或延长至八年。
三、学分的计算
学分是课程量的衡量单位,它要反映课程内容深浅难易和学生修读的时间,一个学分原则上是指每学期每周完成一个学时的课程。
(一)具体学分的计算办法:
1.理论课程约17学时为1个学分;
2.体育课、外语听力及单独开设的实验课约34学时为1个学分;
3.实习、课程设计、社会调查、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每周为1个学分。
4.创新学分,详见《黑龙江东方学院学籍管理补充规定》。
(二)课程成绩绩点、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
课程成绩绩点=(该门课程成绩-50)/10,若成绩低于60分,即绩点为0。
课程的学分绩点=课程的绩点×该课程的学分数。
平均学分绩点=各门课程学分绩点之和/各门课程学分之和。
平均学分绩点每学期统计1次,是学生管理和学生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课程设置分类及总学分
我院为学生开设的理论教学课、实验及其它教学实践环节,统称为课程,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
(一)必修课指必须修读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实践教学三类,占总学时70%左右。
1.公共基础课是为全校各专业开设的课程。如政治理论课、大学外语、计算机文化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语文、体育课、德育课等;
2.专业基础课是为专业开设的技术基础课,是必备的专业理论基础;
3.专业必修课是为专业开设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课,是该专业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实践(验)课是指独立开设的实验课、各类实习、毕业设计等。
(二)选修课分为专业限选课、专业任选课和公共选修课三类,占总学时30%左右。
1.专业任选课和公共选修课:由学生自由选课,这类课程以增长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和扩展知识领域为主,既有全院开设的课程,又有学部开设的课程。
2.专业限选课:一般是指专业方向课,每个专业设置几个专业模块,在教师的指导下,每个学生可选修其中一个模块。
根据每个专业的实际情况规定该专业的总学分,一般在170学分左右。
五、任意选修课的选课办法
详见《黑龙江东方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