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东方学院关于进一步修订(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构建
应用性职业型开放式专门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意见
黑龙江东方学院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启动了全校性的以专业建设大讨论为中心的新一轮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大讨论以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教育思想观念为先导,以修订(制定)和创新人才培养方案为主要内容,以探索和构建应用性职业型开放式专门人才培养模式为目标,对破解学院改革和发展的难题,凝练办学特色,实现学院的“二次创业”进行了深入广泛的研讨。
半年多来,各学部在学院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组织专业主
为使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制定)工作扎实、规范地进行,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我院改革和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黑龙江东方学院创办16年来,坚定不移地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公益性办学原则,把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培养应用性专门人才作为办学宗旨。全校师生员工艰苦奋斗,团结奉献,创新笃实,紧紧把握历史性的发展机遇期,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和特色发展。15届近16000名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成为在全国具有较高声望和影响力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为学院的科学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6年来,学院在教学领域的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上的创新,已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993年到2000年,学院办社会之所需,补公办之所缺,坚持理论以必需和够用为度,专业课加强针对性,强化外语和计算机教学,突出专业技能的培养和训练,成功地创造了特色鲜明的专科层次应用性专门人才的培养模式。第二阶段,2000年起,学院与黑龙江大学合作,进行培养本科层次应用性专门人才的探索和实验,2003年教育部批准我院升格为本科普通高等学校,在总结前三年探索与实验初步经验和教学改革大讨论的基础上,于2004年制定了《黑龙江东方学院关于深化教学领域改革,探索与实验本科应用性专门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意见》,各专业按“意见”要求,调整、修订和制定了人才培养方案,并付诸实施。在实践中不断根据社会需求加以调整,教学领域改革进一步深化,办学和人才培养的特色得到发展,初步形成了本科层次应用性专门人才的培养模式和教学管理机制的基本框架。在大学毕业生就业十分严峻的形势下,学院的毕业生继续保持相对的竞争优势,实现了毕业生的高就业率,进一步提升了学院的社会地位和声望。
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快速发展,我国高等教育已经站到新的历史起点上,即从规模扩张和外延发展转到以内涵发展为重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来。黑龙江东方学院也进入了改革和发展的新阶段。从外部环境看,当前,高等教育的办学理念,专业结构,培养模式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依然是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主要矛盾,具体体现在大学毕业生就业呈现结构性过剩和结构性短缺、有业不就和无业可就并存的状况。毕业生就业是办学的硬道理,也是学校是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体现,对我们民办普通高校来说,更是重中之重,是生命线。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毕业生就业形势仍然难以有效缓解。作为缺乏历史积淀和综合实力,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的东方学院,既不能在同一个起跑线上与公办高校并驾齐驱,但毕业生就业又要在主流行列中参与同他们的竞争,面临着生存和持续发展的巨大压力。
从学院内部来说,我们已经积累了创办中国特色民办高等教育的宝贵经验,但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还面临着一系列改革和发展的难题需要破解,主要表现在:一是教育思想和理念仍需进一步解放,精英化教育的传统观念仍不同程度地制约和影响着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二是学院对规模的迅速扩大缺乏足够的思想准备和应对措施,套用公办大学办学模式的趋同化状况比较普遍;三是学院创办之初形成的特色有所淡化,竞争优势相对削弱;四是以人为本特别是以学生为本的理念体现不够。因此,我们必须认清面临的新形势和机遇,必须认识到我们还面临着潜在的危机,要有紧迫感和忧患意识,继续解放思想,以进一步修订(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为切入点,破解制约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难题,凝练特色谋发展,真抓实干创一流,在激烈的竞争中把握主动权,把东方学院的改革和发展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二、进一步修订(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的目标和指导思想
人才培养方案是办学理念和特色的集中体现,是学院组织和管理教学工作的基本依据,是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价的法规性文件,培养模式的创新首先体现在人才培养方案的创新上。进一步修订(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的目标就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在学院16年办学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顺应时代发展潮流,构建应用性职业型开放式的专门人才培养模式。
应用性,是学院培养人才的科学定位。东方学院是教学型而不是研究型和教学研究型的院校,培养的是应用性人才,而不是培养学术型研究型人才;职业型,是把职业能力的培养和就业放在首位,把学院培养的毕业生与社会需求、实现就业及从事实际工作紧密对接;开放式,是进一步打破封闭式单纯课堂式的培养模式,培养目标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突出实践性教学环节,充分利用企事业等单位的社会资源,把学院的培养与社会参与培养紧密结合起来。
进一步修订(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是我院新一轮思想解放的重要标志,也是落实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直接体现。要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挥民办高校机制灵活,没有历史包袱的优势,从精英化的传统办学理念中解放出来,从公办院校培养模式的框框中解放出来,从学院前16年形成的办学经验的框框中解放出来,从束缚学院改革和发展的某些行政规定中解放出来,把培养学生成长成才成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创新上下功夫,在突出特色上下功夫,推进学院在新的起点上开创新的局面。
在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制定)过程中,要以在专业建设大讨论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已取得的“五个突破”、“五个构建”的理念和共识作为具体指导。
1.突破传统的以单纯学科体系设置专业的模式,构建与社会需求紧密接轨和拓展毕业生就业出口渠道的专业结构体系。各专业要按社会需求进一步明确专业培养目标,对专业培养方向实行动态管理,要根据社会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和培养方向。
2.突破单纯强调学科纵向知识的学术性、完整性和系统性的传统观念,构建以应用性、职业型为主线的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从培养方向和学生的实际出发对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进行改革,精简不适用的教学内容和时数,充实反映最新科技发展成果和贴近职业需求的课程内容,强化符合培养方向的主要课程,努力培植重点课程和特色课程,探索和构建以“三用原则”为指导的,即“基础课够用、专业基础课适用、专业课管用”的实用性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
3.突破长期形成的重理论轻实践的教学观念,构建以培养专业实践能力为核心的开放式实践教学体系。把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放在核心位置,明确和完善专业实践能力指标,精心组织实验、实训、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社会实践等各个实践性教学环节;发展与企事业单位的实体性合作办学,扩大稳定的实习基地建设,加强职业综合能力的训练;把辅导和考取“职业资格证”列入培养方案。
4.突破“千人一面”的“生产流水线”式精英化培养模式的影响和束缚,构建多规格、多元化、个性化的大众化教育教学质量观和培养模式。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因材施教,以提高成才率为宗旨,实行多元化、分层次教学;针对不同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确定公共基础课的标准要求;开设辅修专业,完善学分制和弹性学分制,增加选修课,活跃与专业相关的各种课外活动,鼓励学生爱好、特长和个性的发展;学生毕业前进行有计划的培训,增强就业的一己之能,一技之长;加强为考研学生的服务。
5.突破以考为本、一卷定优劣的刚性化传统考核模式,构建以人为本,以素质教育为核心,体现人文关怀的考核评价体系。考核模式是培养模式和目标的具体体现,创新考核模式是教学管理和评价的深刻变革。各专业要结合本专业实际进行大胆积极探索,坚持知识、能力、素质的统一,切实把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列入教学检查内容,把专业实践能力的考核纳入考核和评价以及评优的内容,努力把闭卷与开卷、笔试与口试、考试与考查、动笔与动手、课内与课外等各种形式结合起来,把理论知识的考试和实践能力的考核结合起来,把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结合起来,把统一标准与鼓励个性发展结合起来,设立创新学分,并把考核方式与促进毕业生就业结合起来。
“五个突破、五个构建”是对各专业修订(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的总体原则性要求,各专业应结合本专业实际,勇于创新,突出特色,把构建“应用性、职业型、开放式”人才培养模式落到实处。
三、关于人才培养方案的体例和基本要求
(一)关于体例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在体例上共分13项,其提法和顺序是:指导思想、专业培养目标、主要就业方向、业务基本要求、主干学科、主要课程、实践教学、专业应用能力指标、考核方式方法、修业年限、毕业标准、授予学位、教学计划表。
(二)关于各项内容的具体要求
1.关于标题:
统一为“XX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如系专业方向,在“专业”后面应加上“(XXXX方向)”,不用冠以黑龙江东方学院字样,标题下括号内加“2009年 月修订”或“制定”字样。
2.关于“指导思想”:
应简要说明设置该专业的必要性及办专业的基本原则,力求反映我院在应用性职业型开放式的人才培养在该专业具有的优势、特点和特色。(200字以内)
3.关于“专业培养目标”:
本项目指的是在专业方面的人才培养目标要求,要有“应用性、职业型、开放式专门人才”字样,一律不加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字样。关于外语、计算机应用,各专业可根据不同情况确定基本提法,不做统一要求。
可参考的提法是:培养具有必备的本专业基本理论知识,较强的专业应用实践能力、就业能力和创新能力,熟练掌握本专业的相关操作技能,可在生产、建设、管理、事业单位和服务行业等岗位上从事策划、设计、管理、操作等方面工作的应用性、职业型、开放式的专门人才。(200字左右)
4.关于“主要就业方向”:
应提出主要就业领域、行业部门和从事工作的性质,注意应与学校定位、专业培养目标相协调一致;内容不应太空泛,应有较具体的指向,不要过于简单。
5.关于“业务基本要求”:
本项目是专业培养目标的细化或具体化,不包括思想政治方面的要求,要与第八项中的“专业应用能力指标体系”有所区别。
通用部分:
坚持课程体系的“三用原则”,要求实践能力方面应上手快、能力强、素质高、适应社会的需求;
主动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变化,具有竞争意识、创新精神和创业精神;
注意文理渗透,提高综合素质;
具有较好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交往能力,有相关的政策法规知识;
能够阅读专业外语文献。掌握网络和现代信息技术。
专业部分:
撰写与专业相关的各种知识、能力、素质的要求。可参照国家教育部1998年下发的专业目录中,关于业务基本要求部分的内容,但要有所创新。(350字左右)
6.关于“主干学科”: 提法要同教育部专业目录中的规定相一致。
7.关于“主要课程”: 要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主要课程,同时为了有利于实现本专业的应用性、职业型、开放式的人才培养目标,可适当增减。
8.关于“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是本次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重点之一,也是培养应用性、职业型、开放式专门人才的基本体现。实践教学应包括实践教学链(含实验、课程设计、实训、实习、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等)各环节,要明确教学内容,制定落实措施,要有可操作性。
9.关于“专业应用能力指标”:
“专业应用能力指标”是指经过理论教学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的实施,在专业应用能力(专业实践能力)上必须达到的具体要求,使毕业生能较快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或争取实现毕业与就业的岗位需要的“零距离”。因此,专业应用能力一定要具体化,它是检验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通用部分:
(1)具备较熟练的计算机文字输入和处理能力,每分钟打字不少于60个汉字。
(2)熟练掌握现代办公技术,具有较强的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使用能力。
(3)熟练掌握Word、 Excel、PowerPoint软件的应用。
(4)具有熟练运用网络获取信息及科技文献检索能力。
(5)掌握各种常用应用文的写作方法。
根据专业类型和培养目标的不同,通用部分还应注意贯彻分类指导原则。
专业部分:
(各专业自行撰写)
10.关于“考核方式、方法”:
考核方式方法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手段,是深层次教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是本次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体例中新增的具有改革和创新意义的一个项目,其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1)理论课特别是课堂教学的考核方式、方法,其中应写明平时考核其成绩所含内容及所占比重。
(2)单设实验课考核方式、方法。
(3)非单设实验课考核方式、方法,实验成绩在该门课程比重。
(4)集中实践(含实习、实训、技能培训、社会实践、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环节的考核方式、方法。应说明实践环节考核成绩在该门课程中的比重。
(5)专业应用能力指标考核方式、方法。
(6)创新能力及获取创新学分的考核方式、方法。
11.关于“修业年限”:
应写:学制四年,按实行学分制的规定,修业年限可提前至三年或延长至八年。
12.关于“毕业标准”:
提法为“本专业毕业生应达到学院对本科生提出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要求,修满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 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 学分,专业必修课 学分,专业限选课 学分,专业任选课 学分,公共选修课 学分,实践教学环节 学分,专业应用能力 学分,毕业设计(论文)答辩通过,可准予毕业。
13.关于“授予学位”:
写法为:按照国家学位条例规定,凡取得毕业资格并符合授予学位的毕业生,授予XX学士学位。学位类别一律按教育部规定的二级学科名称表述。
14.关于“教学计划表”:
(1)有关课程体系与结构的说明:
课程设置及教学内容应以人才培养目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学分制建立的课程体系在课程结构上分为三大组:
第一组是必修课,含公共基础课与专业必修课,主要培养学生的专业理论基础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不同的专业方向在低年级要开出大体相同的专业必修课。
第二组是专业限选课,一个专业可根据社会需求灵活设置多组专业方向。专业限选课是为实现该专业方向的培养目标而设置的方向性系列性课程,目的是使学生掌握必要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重点是使学生得到专业应用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和训练。
第三组是任选课,含专业任选课和公共选修课。专业任选课主要是为学生专业知识的加深和拓宽而设置。公共选修课主要兼顾文理渗透,合理构建学生的知识体系,同时要考虑使学生获得个性化的发展,如为考研服务等。
如有必要,也可将职业资格证书教学内容纳入专业任选课中。
在课程体系中,公共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限选课、专业任选课、公共选修课所占比例分别为:30%、40%、14%、10%、6%。
(2)有关“外语+专业”、“专业+外语”、“外语+外语”和“工程+艺术”等专业的培养模式中应选择相互融合的课程和课程体系。
鼓励学生选修辅修专业,以拓宽学生就业领域。辅修专业的课程一般300学时左右,可安排在选修课中或教学计划外完成。
(3)有关实践教学环节所占比重:理工科应占总学时数(含集中实践学时)的30%以上;文科占15%-25%;经管类占20%-30%。集中安排的实践性环节可按24学时/周计算。
(4)总周数分配表按表四格式填写,其中教学一栏中,四年最高课堂教学周数为111周,课堂教学总学时数(含实验)不超过2650学时,各专业可根据专业特点具体安排课堂(含实验)教学周数,保证周平均在24学时之内。
(5)关于公共基础课安排如下:
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8学时 第一学期开设
2)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0学时 第二学期开设
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50学时 第三学期开设
4)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52学时 第四学期开设
5)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 24学时 各学部自定开课时间。
6)形势与政策(讲座) 32学时
7)体育 130学时 1、2、3、4学期开设
8)大学外语
共安排6种课型:
①4学时/周(四个学期)
②一、二学期6学时/周,三、四学期4学时/周
③6学时/周(四个学期)
④8学时/周(四个学期)
⑤10学时/周(四个学期)
⑥一、二学期12学时/周,三、四学期8学时/周
9)计算机文化基础 56学时 一般在第一学期开设
10)计算机应用基础 52学时 一般在第二学期开设
具体教学内容可根据专业特点与相关部门联系确定。
11)大学语文 32学时 学部根据专业对课程的需要自行确定。
12)高等数学开设4个系列课型:
高等数学1 180学时
高等数学2 138学时
高等数学3 124学时
高等数学4 90学时
13)线性代数: 40学时
14)概率论与数理统计:48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