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剑,学号14206130,系2014级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学生,在2016年1月3日的“有机化学”考试中夹带小抄;
侯晓杭,学号13204112、徐秋童,学号13204134,该2人系2013级环境工程专业学生,在2016年1月3日的“给水工程”考试中徐秋童在手上写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侯晓杭夹带小抄;
毕艳坤,学号14201101,系2014级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生,在2016年1月3日的“电工与电子技术”考试中在书桌堂内写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
董延枫,学号13302103、董志永,学号13302104、郑幂文,学号13302140,该3人系2013级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方向)专业学生,在2016年1月4日的“路基路面工程”考试中夹带小抄;
李响,学号14304111,系2014级土木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方向)专业学生,在2016年1月4日的“数字电子技术”考试中在桌面上书写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
纪海朋,学号13301204,系2013级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专业学生,在2016年1月4日的“工程造价”考试中夹带小抄;
申强,学号13303122,系2013级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管理与造价管理方向)专业学生,在2016年1月4日的“建筑法规”考试中向他人传递考试答案;
刘美奇,学号14904111,系2014级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模具方向)专业学生,在2016年1月3日的“电工与电子技术”考试中将小抄夹带于笔袋中;
马慧明,学号13904220、李洪斌,学号13904212,该2人系2013级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汽车方向)专业学生,在2016年1月3日的“汽车液压与气压传动”考试中在桌面上写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
于世强,学号13903132、田佳兴,学号13903120、刘树奇,学号13903113,该3人系2013级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模具方向)专业学生,在2016年1月3日的“液压传动及控制”考试中于世强夹带试题复印资料,田佳兴、刘树奇在桌面上写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
张海平,学号13901144、王旭,学号13901229,该2人系2013级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电方向)专业学生,在2016年1月3日的“液压传动及控制”考试中张海平在手上写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王旭在桌面上写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
贾博洋,学号14401212、李紫源,学号14401217,该2人系2013级财务管理专业学生,在2016年1月4日的“管理学”考试中贾博洋在桌面上写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李紫源夹带小抄;
杨东霞,学号13503228,系2013级金融学专业学生,在2016年1月4日的“证券投资基金”考试中在桌面上写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
上述学生考试违规行为报院长办公会讨论,根据违规事实给予相应处分,违规科目成绩记为零分。
黑龙江东方学院教务处
二○一六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