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姜彤,学号13202105,系2013级乳品工程专业学生,在2016年1月4日的“现代仪器分析”考试中夹带小抄;
韩禹,学号15401106,系2015级财务管理专业学生,在2016年1月4日的“基础会计学”考试中在桌面上写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
刘天琦,学号14303113,系2014级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方向)专业学生,在2016年1月4日的“房屋建筑学”考试中夹带小抄;
南吉成,学号13501317,系2013级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在2016年1月4日的“消费者行为学”考试中在桌面上写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
刘学斌,学号14902115,系2014级机械电子工程(机器人应用工程方向)专业学生,在2016年1月4日的“工程力学”考试中夹带小抄;
刘晓军,学号14501246,系2014级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在2016年1月4日的“统计学”考试中手机内存储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答案信息;
曲继雪,学号14201126,系2014级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生,在2016年1月4日的“现代仪器分析”考试中夹带小抄;
董震,学号14905205,系2014级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汽车)专业学生,在2016年1月4日的“工程力学”考试中手机内存储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答案信息;
丛瑞琦,学号14905203,系2014级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汽车)专业学生,在2016年1月4日的“工程力学”考试中夹带小抄;
上述学生考试违规行为报院长办公会讨论,根据违规事实给予相应处分,违规科目成绩记为零分。
黑龙江东方学院教务处
二○一六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