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秩序检查情况通报
3月31日中午,教务处例行教学秩序常态化检查。发现在第二教学楼171教室上课的思政教研部教师贺志忠,提前下课3分钟;讲授课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授课班级为2014级旅游管理1、2、3班、2014级电子商务(合班)。在第二教学楼472教室上课的管理学部教师刘洋,提前下课2分钟;讲授课程为《会计法律与法规》,授课班级为2015级财务管理3、4班。
教务处研究并经主管院长批准,决定给予以上两位教师通报批评。希望各学部、教研部加大日常教学监督检查力度,事故当事人及全院教师以此为戒,严格遵守学院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黑龙江东方学院教务处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