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管理,切实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教务处将组织我院2016届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我校应届本科成绩评定为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
二、参评提交材料
1.毕业设计(论文)原件
2.黑龙江东方学院2016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附件1)
三、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16年6月1日11:00前
四、要求:
1.各学部在完成2016届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初评的基础上,按各专业本科毕业生总数的5%(不能超过5%)推荐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重复课题不能参评。
2.为保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完成质量,凡是推荐上报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教务处将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进行反剽窃查询,论文重复率原则上应低于50%。
3.推荐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汇总表(附件1)的电子稿及打印稿各一份上报主楼316办公室。
五、评审时间及安排
6月6日教务处组织专家依据《黑龙江东方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的要求,评选2016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供广大师生相互学习,相互借鉴。
六、联系人:
沈振华(内线:6022) 邮箱:25175705@qq.com
附件1:黑龙江东方学院2016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
黑龙江东方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管理,切实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教务处将组织我院2016届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我校应届本科成绩评定为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
二、参评提交材料
1.毕业设计(论文)原件
2.黑龙江东方学院2016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附件1)
三、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16年6月1日11:00前
四、要求:
1.各学部在完成2016届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初评的基础上,按各专业本科毕业生总数的5%(不能超过5%)推荐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重复课题不能参评。
2.为保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完成质量,凡是推荐上报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教务处将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进行反剽窃查询,论文重复率原则上应低于50%。
3.推荐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汇总表(附件1)的电子稿及打印稿各一份上报主楼316办公室。
五、评审时间及安排
6月6日教务处组织专家依据《黑龙江东方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的要求,评选2016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供广大师生相互学习,相互借鉴。
六、联系人:
沈振华(内线:6022) 邮箱:25175705@qq.com
附件1:黑龙江东方学院2016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
黑龙江东方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