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们:
我们即将与本学期挥手告别,进入期末考试最后的征程。教务处于6月23日发布了《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日程》,并在6月29日召开了全体监考教师会议。学院要求教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从严考风考纪,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处理违规、违纪。同时老师们也希望同学们能够严于律己、诚信考试,为自己交上一份满意答卷。为了这份满意的答卷,请同学们牢记:
1、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即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籍部门办理的临时身份证)或学生证(或主楼大厅打印的在校证明),其他证件无效。
2、考试期间主楼、第一和第二教学楼将启动考场监控,学院主管部门通过电子监控设施进行监督巡视与回溯查阅。
3、巡考组由教学副院长、教务处和学部共同组成,第一时间处理学生违规违纪、教师监考松懈与不作为等问题。
4、成立违规违纪认定小组,负责认定和处理违规违纪情况。
5、设置监督举报电话。考试中如出现妨碍公平公正的考试行为,欢迎监督举报,电话:86601263。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营造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优良的考风考纪必将助力于同学们学业进步。
最后,预祝同学们考试顺利,假期愉快!
黑龙江东方学院教务处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