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根据《黑龙江东方学院特色专业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现将特色专业建设立项答辩事宜安排如下:
一、答辩时间:2017年10月10日(周二)上午8:30
二、答辩地点:主楼A区833
三、答辩流程
1.各申报专业参照实施方案,进行10分钟PPT汇报;答辩顺序见附件。
2.学术委员会委员提问;
3.学术委员会委员投票。
请各申报专业按要求做好准备。
附件:特色专业建设立项答辩顺序安排
黑龙江东方学院教务处
2017年9月25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9-25浏览次数:16
各学部:
根据《黑龙江东方学院特色专业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现将特色专业建设立项答辩事宜安排如下:
一、答辩时间:2017年10月10日(周二)上午8:30
二、答辩地点:主楼A区833
三、答辩流程
1.各申报专业参照实施方案,进行10分钟PPT汇报;答辩顺序见附件。
2.学术委员会委员提问;
3.学术委员会委员投票。
请各申报专业按要求做好准备。
附件:特色专业建设立项答辩顺序安排
黑龙江东方学院教务处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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