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东方学院特色专业建设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经各教学单位组织申报,学院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现公布首批黑龙江东方学院特色专业名单(共9个,见附件)。
各专业要按照《黑龙江东方学院特色专业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加快专业建设步伐,重点强调如下:
1.专业特色要鲜明,要精准凝练专业人才培养特色;
2.建设目标要明确,要有标志性成果和一般性成果,成果既要定性也要定量;
3.特色专业要从师资队伍、课程、条件等方面重点建设;
4.建设周期为4年,2017年每个专业给予5万元的经费支持。
希望各教学单位加强特色专业建设的领导和管理,强化优势,突出特色,改革创新,示范带动,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黑龙江东方学院教务处
2017年10月11日
附件:黑龙江东方学院特色专业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