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低值易耗品采购计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实训教学的正常运行,提高实验教学低值易耗品管理的计划性和科学性,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填报采购计划。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采购计划必须严格按照《黑龙江东方学院实验教学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来申报。
2.将本单位个人申报表汇总后申报,各教学单位务必委派专人负责。
3.各教学单位要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制订采购计划,要做到尽可能全面、准确。既要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又要充分考虑学院财力保障因素,不得超出本年度的经费预算。
4.采购材料名称及型号规格一定要标注清楚,尽量用全称,以方便采购。采购材料单价将作为招标及单独采购的一个重要参考依据,请各单位尽量做到真实、准确(材料单价不清楚的,可以上网调研)。
5.必须根据教学计划和实际开出的实验、实训进行申报,教务处将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进行审核。
二、申报程序:
1.各教学单位要根据教学计划及实验、实训开出情况,申报该学期教学耗材采购计划,请认真填写附件表格,教学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确认后上报附件1、3纸质版,附件2上报电子版即可。
2.教务处对各单位申报的采购计划进行分类汇总、审核,由主管领导审批后统一进行招标或询价采购。
3.上报地点:主楼A区315室。
4.申报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10日。截止时间没有报送的,视为该学期无教学耗材采购计划。
黑龙江东方学院教务处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