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鼓励我校高水平教师开发一批符合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特点、满足专业、课程体系、学生需要的校本教材,依据《黑龙江东方学院校本教材建设实施方案》(附件一)文件要求,现组织申报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校本教材,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22日。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电子版:《黑龙江东方学院校本教材申报表》(附件二)、《各教学单位校本教材申报汇总表》(附件三),由各教学单位汇总,发至dfxylmm@163.com;
2.纸质版:《黑龙江东方学院校本教材申报表》一式一份,签署第四项中的“教学单位推荐意见”后各教学单位统一上交教务处教务科。
黑龙江东方学院教务处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