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黑龙江东方学院核心课程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学院将组织专家对本学期申报课程进行评审,具体安排如下:
一、答辩时间
12月20日(周三)上午8:20开始。
二、答辩地点
主楼A区833(第二会议室)。
三、答辩流程
每个项目进行5分钟PPT自述,5分钟专家提问。
四、答辩顺序
见附表,请各课程答辩人员按照预计时间提前到场。
黑龙江东方学院教务处
2017年12月15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3-28浏览次数:113
各教学单位:
根据《黑龙江东方学院核心课程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学院将组织专家对本学期申报课程进行评审,具体安排如下:
一、答辩时间
12月20日(周三)上午8:20开始。
二、答辩地点
主楼A区833(第二会议室)。
三、答辩流程
每个项目进行5分钟PPT自述,5分钟专家提问。
四、答辩顺序
见附表,请各课程答辩人员按照预计时间提前到场。
黑龙江东方学院教务处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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