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东方学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10-23浏览次数:386


为进一步做好全院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 避免不良影响,切实制定并落实紧急情况疏散措施,及时、准确、有效的疏散各建筑内人员,扑救初期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和省、市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 应急预案及疏散启动条件

校园及建筑内发生爆炸和火灾等恶性事件,严重威胁人身及财产安全。

二、 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部。

总 指 挥:孙和义(院  长)

副总指挥:胡万义(副院长)

李世泽(副院长)

总指挥部设在学院保卫处(电话:86655167、内线6066),同时下设现场灭火及救援行动指挥组、现场秩序维护组、通讯联络组、现场疏散组及救援组。

(一)灭火及疏散行动指挥组

  长:胡万义(副院长)

副组长:张相满(保卫处处长)

        高文举(学务处处长)

        赵云龙(总务处处长)

          迪(公寓管理中心主任)

  员:保卫处当天值班人员、事故发生部位的管理人员、总务处电力、消防设施管理和维修人员、物业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1、发生火灾时组织协调各职能小组、各级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相关机构和全院所涉及单位迅速疏散人员,开展灭火自救工作;

2、配合并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开展火场救援行动,做好火场疏散后人员的思想情绪稳定和火灾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

    (二)现场秩序维护、通讯联络组

  长:李世泽(副院长)

副组长:郭显举(学院办公室主任)

肖立东(学院团委副书记)

          波 (保卫处行政秘书)

  员:保卫处当班人员和事故现场当天值班人员

主要职责:

1、随时与学院灭火总指挥、各级单位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相关机构和公安消防部门保持联系,负责掌握火灾现场人员疏散引导、火情的发展情况等方面实时信息的搜集、反馈工作;

2、由校园巡逻车引导消防车到达起火地点;

3、配合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做好火灾现场建筑周边的警戒、交通疏导和秩序维护工作。

(三)现场救护及救援组

  长:胡万义(副院长)兼

副组长:周晓莉(学院门诊部主任)

  员:门诊部当天工作及值班医护人员

主要职责:

组织人员配合120救援中心对事故现场受伤人员实施救援和救护任务。

三、工作流程及措施(附图)

()报警及接警处置程序。

相关建筑及场所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启动报警及接警程序,做到报警早、损失小。

1、报警。

确认火情并符合启动应急预案条件,在场人员应及时通过有线或无线电话,向119指挥中心、保卫处(接警电话:86655167、内线6066)、学校总值班(接警电话:白天86673244、夜间86635048)和单位领导报警。保卫处接警后立即逐级向学院领导报告,同时立即启动楼宇应急预案及相关疏散组织程序、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通讯联络、安全救护程序,进行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工作。

设有自动消防控制系统的建筑或部位,经楼宇门卫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对收到的自动报警信息加以确认无误后报警。未设置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或部位,由部位的安全值班人员和目击者报警。报火警时要做到:

1)沉着镇定,不要挂错电话,延误时间。

2)讲清着火单位的名称地址(区、街、号、建筑名称、起火楼层)、具体部位和明显标志等火场基本情况。

3)燃烧的是什么物质,起火部位,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以及报警人的姓名、单位和电话号码,以便及时联系。

4)报警后,应立即派人在就近路口等候,引导接应消防车进入火场灭火。

2、接警。

1)保卫处值班人员(包括各楼宇门卫值班员)接警时,应注意问明报警的有关情况,及时、准确的掌握火场人员疏散、灭火自救等方面信息,迅速启动接警处置程序,为学院处置紧急情况决策提供保证。

2)学院和各单位应急预案同时启动。在学院应急总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下,现场灭火及疏散行动指挥组、现场秩序维护通讯联络组、现场救援及救护组和涉及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闻警而动,立即赶赴火场,按照本预案的任务和要求,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履行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3)保卫处值班人员(包括门卫值班员)必须坚守岗位,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并做好记录。

(二)应急疏散组织程序。

各楼宇人员的应急疏散工作由该楼管理部门疏散引导组负责。根据建筑内人员和楼层、防火分区、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状况划分应急疏散区域。当发生火灾时,楼宇工作人员和门卫应迅速打开所有安全出口门,疏散引导组可根据消防控制室指令、疏散指示标志提示和火场具体情况引导楼内各区域人员利用安全通道(楼梯)、安全出口进行疏散。疏散到指定避难场地(应急避难场所分配:第一教学楼、第二教学楼、主楼ABC区避难场所为主楼前广场,主楼DE区、图书馆、体育馆避难场所为运动场,学生活动中心、学生第五、第六公寓避难场所为轮滑场地,食堂、学生第三、第四公寓避难场所为网球场地,第一、第二公寓避难场所为室外篮球场地),不要乘坐电梯,以免发生意外。

人员疏散完毕后,工作人员应立即清点人数,确认楼内是否有人员被困,若有应将有关情况立即向学院紧急情况总指挥部和消防队进行通报,确保灭火救援工作准确有效。

(三)扑救初期火灾程序。

发生火灾后,楼宇管理部门灭火组和相关单位义务消防人员,应就近利用移动式灭火器和墙壁消火栓进行灭火扑救。微型消防队人员利用微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设立地点主楼消防控制室、图书馆消防控制室、活动中心消防控制室、体育馆消防控制室)设备对初期火灾进行扑救,如没有奏效,在有自动消防系统的楼宇,自动报警系统(烟感或温感)将其探测到的火灾信息反馈到消防控制室,自动灭火系统启动并降下火灾区域防火卷帘,防止火灾蔓延。

启动自动设备,火灾扑救工作仍未奏效,参与灭火人员应立即自救逃生或选择安全地带等待救援。

()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程序。

楼宇管理部门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组救助并组织伤者和被困人员撤离火场或选择安全地带等待救援。同时,与外界保持联络,掌握火场的瞬时情况,及时向参与灭火组织和上级领导反馈火场情况。将火场——灾情——疏散——内助——外援等形成联络链,随时给现场指挥提供信息,并接受相关指令。

现场秩序维护、灭火救援工作由现场秩序维护、灭火救援指挥组负责组织,学院保卫处、总务处、公寓管理中心、学院门诊部等具体实施。

四、工作方法及要求

(一)逐级建立防范和预警机制。根据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的规定,各单位安全领导小组应根据单位所处建筑和场所的特点,分别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织,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消防常识教育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不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高灭火战术、技术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

学院防火安全职能部门,平时应对各单位预案的制定、落实情况认真做好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开展以逃生自救常识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活动,以点带面,不断提高全院师生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相关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的查处和整改力度,完善消防环境,保证消防条件。

()组织周密,突出重点。学生公寓、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场)、学生活动中心、养正讲堂等公众聚集场所是全院消防工作的重点单位。各单位,特别是公寓管理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应根据本单位管理工作和消防工作的特点,逐级建立和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快速反应机制,管理上形成网络,措施上明确、细致、到位,保证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准确、有效的扑救初期火灾和疏散人员,确保消防安全。

(三)明确任务,方法得当。发生火灾时,应按照“先救人,后救物;先重点,后一般;救人重于救火”的扑救原则,立即组织力量进行人员疏散和灭火自救,如有人员被困,应突出以人为本,牢记救人是火场上的首要任务。

火场寻人方法,主要有大声呼唤和深入内部寻找两种。进入火场救人,要选择最近、最安全的通道,如通道被堵塞可迅速破拆门窗或墙壁;遇有火场烟雾较浓、视线不清时,可以爬行前进,并采取呼喊、查看、细听、触摸等方法寻找被困人员。深入火场寻人,要注意在出入口通道、走廊、门窗边、床上床下、墙角、橱柜、桌下等容易掩蔽的地方发现人员。救人时应注意安全,进入火场要带手电和绳子。火场烟雾弥漫,没有防毒面具,可用湿毛巾捂嘴鼻,防止烟雾中毒。可用棉被、毯子浸水后盖在身上,防止灼伤。

火场救人方法,应根据火势对人的威胁程度和被救者的状态来确定。对神志清醒的人员,可指定通道,引导他们自行脱离险区;对在烟雾中迷失方向的人员,可指派专人护送出险区;对伤残人员要把他们背、抱或抬出火场。所处位置楼层较低应利用缓降器、安全绳等将人救出。当抢救的正常通道被隔断时,应组织被困人员躲避到安全区域等待消防队救援。

火场疏散物资是减少火灾损失,控制火势,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时疏散受火灾威胁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压缩气体钢瓶等,对不能移动的上述物品,要集中一部分水枪均匀地冷却其外壁,降低其温度;其次要疏散重要文件、资料和贵重设备及物品等,并把疏散出来的物资集中存放到安全地点,指定专人看管,防止丢失,被窃或坏人乘机破坏。

人员、物质疏散后应在指定地点集中清点,并查明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三)建立高效的应急响应和设施保障体系。保卫处和总务处应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全院消防系统进行巡检,做好维护和保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万无一失。

各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管理的建筑实行24小时监控,并做好消防系统运行记录。火灾发生后,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保证消防系统启动正常,发挥作用,同时与楼宇管理人员保持通讯联络,发出疏散指令,保证人员疏散和灭火的需要。

(四)预案的制定与修订。各单位及场所、楼宇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可参照本预案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七章的规定制定或修订,并附加具体、详尽的人员安排等文字说明和图示材料,报学院保卫处备案。

附件:1、《黑龙江东方学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工作流程图

2、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部及各组人员名单和联络电话

 

 

黑龙江东方学院

201935

 

 

 

附件1

《黑龙江东方学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工作流程图


附件2

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部及各组人员名单和联络电话

 

 

 

单位及职务

 

 

总 指 挥

孙和义

 

13603649206

 

副总指挥

胡万义

副院长

13945071223

 

副总指挥

李世泽

副院长

13904647737

 

灭火及疏散行动指挥组组长

胡万义

副院长

13945071223

 

灭火及疏散行动指挥组副组长

张相满

保卫处处长

13946016877

 

、、

高文举

学务处处长

15004647145

 

、、

赵云龙

总务处处长

13624501298

 

、、

卞寿权

公寓管理中心副主任

13895743228

 

 

保卫处当天值班人员、事故发生部位的管理人员、总务处电力、消防设施管理和维修人员

 

现场秩序维护通讯联络组组长

李世泽

副院长

13904647737

 

现场秩序维护通讯联络组副组长

郭显举

学院办公室主任

13945672832

 

现场秩序维护通讯联络组副组长

肖立东

学院团委副书记

15004626622

 

 

保卫处和事故现场当天值班人员

 

现场救护及救援组组长

胡万义

副院长

13945071223

 

现场救护及救援组副组长

周晓莉

学院门诊部所长

13936138898

 

 

学院门诊部当天工作及值班医护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