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教科规办〔2021〕13号文件《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稿)》的要求,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即将开展2022年下半年课题结题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址联系人
1.课题结题材料收取时间2022年10月9日,逾期不受。
2.纸质材料报送:主楼315。电子版传邮箱:107408995@qq.com(邮件主题:“2022下半年结题材料+姓名”字样)。
3.联系人:董本宽
4.咨询电话:13674683610
二、结题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1.结题纸质材料仅收取:(1)结题审核登记表;(2)课题结题汇总表;(3)《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4)应用证明(原件存档不返);(5)一般课题、教育厅规划课题、青年专项课题还需提供专家组和专家鉴定意见一套。其中纸质材料(1-4)项需交纸质版原件,(5)项需专家手写签字。
2.结题项目负责人请核对著作、教材、论文以及应用证明等原件与其电子稿是否一致,将核对后的数据填写到《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审核登记表》中。将(1)登记表;(2)汇总表;(3)电子版结题材料等三个内容一同发送到指定信箱。
注意:成果不在课题研究时间内、无课题标识、不在规定查询范围的出版物或论文,不计入结题审核登记表数据,可在备注栏里标注。
3.结题材料电子版需提供PDF格式扫描文件,结题材料内容及顺序详见附件2中的课题结题材料电子格式。
4.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课题编号、课题名称、主持人姓名及单位、参与人姓名、单位及排序等信息)需同已备案的变更表内容保持一致,没有变更的需同立项书内容保持一致;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汇总表信息保持一致。
5.获得省规划办经费资助的课题需填报经费总决算,并盖财务章;无资助课题可根据需要选填。
6.论文要三网之一可查(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维普网)并提供查询截图。为保证论文字迹的清晰度,论文正文请选择“PDF打印”的方式下载;著作需提供“中央宣传部出版物数据中心”(网址:)查询的“图书详情信息”的截图。著作和论文查询,可参照附件2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材料的规范和要求中进行操作。
7.为了规范开展省教育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使用钉钉开展线上免费公益专题讲座。
讲座时间:2022年9月8日14:00
讲座内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主讲人:程佳(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规划指导中心副主任)
参加人:
计划2022年下半年度、2023年上半年度结题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及主要参与人;讲座详细内容另行通知。
黑龙江东方学院教务处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