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黑政教督办【2022】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通知要求,指导本学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
附件: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黑政教督办【2022】5号)(1).pdf
黑龙江东方学院教务处
2022年10月3日
发布者:王彬力发布时间:2022-10-03浏览次数:361
各学院:
现将《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黑政教督办【2022】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通知要求,指导本学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
附件: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黑政教督办【2022】5号)(1).pdf
黑龙江东方学院教务处
2022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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