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要点落实,及时沟通、研究、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根据教育教学工作例会工作要求,召开本次会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3年4月21日13:30-16:00
二、会议地点:主楼A区833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教务处、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各教学单位教学副院长(副主任)
四、会议内容:
1.各学院(部)汇报2023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重点任务;开学以来各学院(部)在教学中发现的问题与建议。
2.教学督导反馈课堂教学情况。
五、会议要求:
1. 各学院(教研部)根据上述主题汇报工作情况,内容明确,要点突出,限时8分钟。
2. 各学院(教研部)将发言材料电子版于4月20日16:00前发送给教务处王彬力老师。
黑龙江东方学院教务处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