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2 年度规划课题 (学校发展类)结题鉴定(第一期)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彬力发布时间:2023-04-23浏览次数:77

根据黑民教协〔20235号文件要求,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将于 2023年 6月集中组织开展 2022 年度立项课题结题鉴定会,请有意参加的按照要求尽快提交相关材料。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2022年度立项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按照计划已完成研究且取得预期研究成果的,可申请参加结题鉴定。

二、结题程序

(一)课题组在规定时间内向教师发展中心提交电子版结题鉴定材料;

(二)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鉴定;

三、表彰奖励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将对结题鉴定结果为良好以上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其中,鉴定为优秀的,给予 3000至 5000元不等的奖励;鉴定为良好的,将给予 1000至 3000元不等的奖励。

四、结题材料

(一)格式要求

所有结题材料请按照结题材料目录见附件2顺序排版,《课题成果公报》《结题鉴定申请书》文本格式见附件 3和 4

(二)材料提交

1.截止日期:2023年 5月 20日。请务必按期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2.纸质版材料:A4纸双面打印装订,一式两份,于提交截止日期前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A315)。

3.电子版材料:包括结题鉴定材料和《结题鉴定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结题鉴定材料按照《结题材料目录》(见附件2)顺序编辑在同一个文档里,使用wordpdf文档,文档名称统一为22+单位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

联系人:董本宽

电子邮箱:jsfz@hljeu.edu.cn

联系电话:13674683610

附件:

附件1结题鉴定信息统计表.xlsx

附件2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2年度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结题材料目录.doc

附件3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成果公报格式.docx

附件4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doc


黑龙江东方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