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黑龙江东方学院202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的通知

发布者:王彬力发布时间:2023-06-01浏览次数:228

各学院:

根据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安排,教务处将组织我校202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3届本科生成绩被学院评定为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及相应的指导教师。

二、参评提交材料:

1. 黑龙江东方学院202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附件一);

2.上报截止时间:2023年6月5日。

三、要求:

1.各学院在完成202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初评的基础上,按学院本科毕业生总数的5%(不超过5%)推荐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重复或相近选题、维普网检测文字复制比>30%的均不能参评;

2.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推荐比例为指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教师总人数的3%(向上取整);

3.将附件一电子版发到邮箱ttz1001010@126.com,纸质版一份签字盖章后上报到A315实践教学管理科办公室。

四、评审安排:

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工作由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评选,评选结果由教务处负责公示,公示期过后如无异议,学校给予相应的奖励。 

 

附件一:黑龙江东方学院2023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xls

 

 

黑龙江东方学院教务处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