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5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启动省属本科高校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暨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院系申报、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经校长办公会议通过,我校2023年拟申报本科新专业2个,按要求预报备案本科新专业1个。
现将专业信息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月31日至8月4日。
序号 | 拟申报新专业 | 学院 | 专业代码 | 学制 | 学位授予门类 |
1 | 智能建造 | 建筑工程 | 081008T | 四年 | 工学 |
2 | 跨境电子商务 | 经济贸易 | 120803T | 四年 | 管理学 |
3 | 工艺美术 (2023年备案) | 艺术设计 | 130507 | 四年 | 艺术学 |
如对本公示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与黑龙江东方学院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 安妍
联系电话: 15846590650
黑龙江东方学院教务处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