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彬力发布时间:2023-08-24浏览次数:838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等文件精神,我校将启动2022-2023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抽检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是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做好此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准备工作。

按照国家学位办及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本次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将启用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平台,在平台上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信息补充、原文报送、专家推荐及专家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工作程序

1. 原文确认及整理

各学院应对2023届毕业生的论文(设计)原文进行核对确认,并按照《22-23学年度本科抽检信息补充_论文原文及专家库建设上报要求》(见附件2)确认论文(设计)命名是否符合规范、文件是否可以正常打开、论文(设计)是否完整、是否与《22-23论文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中的信息相匹配等。

2. 更新完善专家信息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通知要求,原则上所有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均应入库,据此,请各学院抓紧按《22-23学年度本科抽检信息补充_论文原文及专家库建设上报要求》(见附件2)要求核对本学院未入库专家信息,查漏补缺,填写《22-23专家库更新数据表》(见附件4)。对于符合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规定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做到应报尽报,信息完备、准确。

3. 抽检工作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于913日前完成本年度学位授予信息补充、论文(设计)原文报送、专家信息报送与更新工作,并派专人完成上传工作。

三、注意事项

1. 各学院需高度重视此次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加强内部监督与管理,层层落实责任。教育部要求,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毕业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高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本省域内予以通报,减少其招生计划,并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高校应对有关部门、学院和个人的人才培养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2. 各学院应安排专人专班做好《22-23论文信息汇总表》和《22-23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的填报及论文(设计)原文和附件的确认核对工作,保证所有上报材料在911日之前准备好。

 

附件1: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2-23学年度本科抽检信息补充_论文原文及专家库建设上报要求.pdf

附件3:22-23论文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4:22-23专家库更新数据表.xlsx

 

黑龙江东方学院教务处 

20238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