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黑龙江东方学院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

发布者:王彬力发布时间:2023-09-12浏览次数:150

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和我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建设的总体工作部署要求,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全省本科院校申报的项目进行了评审。

经专家组评审推荐,我校共立项省级及以上项目23项,其中推荐国家级一般项目7项,立项省级一般项目10项,省级指导项目6项(详见附件),国家级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和国家级一般项目以教育部公示结果为准。创新训练项目及创业训练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创业实践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2年,各团队项目编号以通知文件为准。

希望项目负责人精心组织,认真研究。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附件:黑龙江东方学院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汇总表.xlsx

                          

黑龙江东方学院教务处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