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学生降级的通知

发布者:王彬力发布时间:2023-10-19浏览次数:484

各学院:

根据《黑龙江东方学院学生手册》、《黑龙江东方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经学院和教务处对本次降级学生成绩进行核实,现将结果通知如下。

对周姿彤等4名学生(见附表)予以降级,要求如下:

1.降级学生学籍转入下一年相同专业的相应班级,参加该班级的活动。

2.降级前已修读并及格的课程可免修。

3.学生降级后执行降级后年级的教学计划和学费标准。

4.学生降级后应根据降级后专业班级的人才培养方案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安排学习计划。

5.各学院应及时对降级学生课程进行维护,并将《学籍异动学生课程修读计划书》交学籍科,由学籍科统一存档。

6.降级学生的学籍表应复印后,将复印件留存原班级,原件与降级后班级的学籍表一起保存。 

请各学院务必认真执行此通知决定,完成本次降级工作。 

 

黑龙江东方学院  

  2023 1018

附表: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降级学生名单(4人)

序号

学号

姓名

专业

1

21300080

周姿彤

工程造价

2

21300169

赵俊杰

土木工程

3

20720230

吴晓宇

日语

4

22702010

高煦雅

日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