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东方学院2024年辅修学位(专业)收费标准公示

发布者:王彬力发布时间:2024-06-21浏览次数:1129

按照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普通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与双学位、双专业、辅修专业等收费标准的通知》(黑教联〔201065号)和《黑龙江东方学院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东方校发〔20241)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拟定2024年辅修学士学位学费按如下标准收费,现对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621日至202475日。

黑龙江东方学院财务处

黑龙江东方学院教务处

2024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