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东方学院2023-2024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10-31浏览次数:245

本报告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黑龙江东方学院2023-2024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落实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评议情况和遭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等四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黑龙江东方学院信息公开网站(https://www.hljeu.edu.cn/187/list.htm)下载。

一、概述

2023-2024学年度,黑龙江东方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信息公开作为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监督权,更好地服务全校师生、服务学校发展。

学校以门户网站、校内各部门网站、内部OA办公系统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进一步设计并优化了学校门户网站、各部门(各学院)网站、信息公开网站。校园网门户网站将学校基本信息,如学校名称、办学历史、办学地点、办学理念、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机构设置、学校领导等信息主动进行公开。同时,通过官网及时更新招生、就业、人才招聘、合作办学、学院建设、人才培养、招标信息公告、国际交流合作等信息,各部门、各学院网站及时更新、发布工作动态,便于全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监督和了解学校改革发展的有关情况。学校及时更新“信息公开”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重要信息。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通过校园网公布各类信息1392条,包括学校新闻385条,通知公告912条,各级各类专题网站157条,以及学校和学生社团官方微信微博、视频号、抖音平台信息1310条,同时还通过校报,学习强国、《人民日报》、新华网、光明网、中国教育在线、今日头条以及省、市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广泛宣传报道信息近230余条。

一学年来,召开党委会14次、校长办公会23次,会议纪要面向相关职能部门印发,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传达。印发党委和行政公文124件。需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均已通过OA办公平台“学校通知”“学校公文”“校务服务”栏目向全校公开,内容涵盖学校党政议事规则、干部和师资管理、学生管理、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招投标、预决算等各个方面。

二、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落实情况

(一)信息公开渠道

1.学校门户网站、OA办公平台、学校微信公众号、各职能部门和学院网站等网络形式;

2.学校文件、教代会、各类工作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

3.校园广播、学生记者站、公告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

4.其他公开方式。

(二)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落实情况

1.基本信息方面

本学年度,在校园网公布了学校基本情况(包含办学规模、学科情况、专业及设备情况、师资、科研情况)、学校现任领导、学校组织机构等学校基本情况。公布了《黑龙江东方学院章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和提案工作实施细则、教代会工作报告,学术委员会条例和工作报告,学校发展规划、2024年工作要点等相关内容以及学校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在招生考试信息方面

在学校本科生招生信息网公布了学校本科招生信息,涵盖了招生、报考、成绩查询、录取、咨询、学科专业介绍等各类本科招生考试信息。公布了学校2024年度招生章程、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等招生计划信息。公布了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网址、全国分批次分科类录取情况。公布了2024年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及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情况报告等信息。公布了2024年包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研究生复试考生成绩、拟录取研究生名单、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的学校研究生处网站,通过该网站能够进一步查询到涉及研究生培养过程、学位授予、就业服务等相关信息。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方面

在学校财务处、资产管理处(招投标办公室)网站公布了学校财务管理规定及资产管理制度。公布了仪器设备、图书等各类采购和基建工程招投标情况查询网址和招标公告与中标公示。通过会议公布了涉及学校预决算等财务信息。公布了学校收费公示项目。

4.人事师资信息

在学校门户网站和校园信息门户公布了学校现任领导,学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实施办法,包含教职工争议处理办法。通过该网站可查询人才引进、职称评审等相关信息。公布了中层干部任免文件。

5.教学质量信息方面

在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站、就业创业网站公布了学校本科生占比及教师数量结构情况、本科专业设置及新增专业等在校生、教师和专业设置情况。公布了新版人才培养方案中涉及的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教授主讲本科课程人数比例及课程比例等人才培养相关信息。公布了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体系情况、2023年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公布了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等教学质量情况。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方面

在学校学生处网站和学生工作手册中公布了学校课程成绩和学籍管理细则、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学籍管理办法。公布了学校奖学金评定办法、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学校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学生奖助学相关规定。公布了学校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学生纪律处分办法等奖惩规定。公布了学生申诉处理办法。

7.学风建设信息

在科学研究处网站公布学校学术规范、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实施细则、处理办法等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公布了学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硕士学位论文查重比率要求。学校公布了《黑龙江东方学院学风建设实施细则》《黑龙江东方学院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发扬“立校为公、厚德树人”的东方精神和“蒙以养正、学以致用”的校训精神。以人才培养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管理,深入推进“三全育人”工作,不断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营造出勤奋好学、积极向上的学风。

8.学位、学科信息

在教务处和研究生处网站公布了学校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研究生申请学位要求等本硕学位基本要求。公布了学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等相关信息。公布了学校三个专业申请新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目前,学校无同等学力相关教育情况。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方面

在国际合作交流办公室网站公布了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和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情况。

10.其他方面

在信息公开网公布了《黑龙江东方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等九个预案,完善了涉及公共卫生、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的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体系和运行机制,明确了相关重大事件的调查处理程序。提高了保障校园安全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机构是学校办公室。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及要求主动公开信息,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学校办公室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和遭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本学年度,学校多渠道、多平台联动推动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常态化,及时向全校师生和社会公众公开,覆盖范围广泛、回应关切及时。不断提升学校依法治校的水平、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合法权益。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运行良好,得到了师生和社会公众的基本肯定。

本学年度,学校未收到关于信息不公开或不及时公开方面的举报、复议或诉讼。


附件:黑龙江东方学院信息公开事项链接.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