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处、办、图书馆: 2013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技术研究项目 1、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要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2、2013年科技项目将重点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建设“八大经济区”、实施“十大工程”的发展战略,重点支持围绕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信息、现代装备制造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科技发展重大需求等相关领域开展的研究。 指导项目(我院只限报指导项目)应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而进行的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及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 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的申报工作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人文社科专项项目 为提高高校管理人员能力和水平,促进专业人才队伍建设,2013年继续实施人文社科专项项目,包括学生工作专项、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廉政建设专项和财务(审计、资产)专项。 1、人文社科专项项目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管理。 2、人文社科专项项目限正从事本专业的管理人员申报。 四、申报要求 1、目前正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前两名,不能申报2013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2、拖期2年以上的(含2年)的科研项目,项目组所有成员不得申报2013年度省教育厅科技项目。 3、在研项目结题验收及人员变更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 4、人文社科专项项目网上申报选择学科分类时,必须选择相应的专项任务分类,否则视同一般项目。 5、每个申报项目需填写申请书一式三份,填写网上申报简表一份,申请书书面材料须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申请书请从黑龙江高校科技网下载中心下载。。申请书及网上申报简表电子版打包发送到科研处邮箱中。 6、学院申报时间: 7、上报材料时间: 8、地 点:科学研究处(主楼344室) 联系人:蒋晓光、郑伟 电子邮箱:dfxykyc@126.com 咨询电话:6034 附: 1、黑龙江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2、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3、黑龙江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面上、指导) 4、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面上、指导) 科学研究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指导项目(我院只限报指导项目)重点围绕学校学科优势和区域发展特色开展科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