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学生工作)项目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2-06-12浏览次数:142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2013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通知》要求,2013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学生工作)项目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学生工作)项目设置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面上项目(辅导员专项)、指导项目。

二、申报条件

    高校学生工作专项限全省普通高校学生工作者(学校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学籍学历管理人员,学生处、团委、就业指导处、院系等部门学生工作人员)申报。其中,面上项目(辅导员专项)只限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等)申报。

三、申报项目数量要求

重点项目,每校限报1项;

面上项目,每校限报3项(可自拟题目申报1项,必选2项);面上项目(辅导员专项)每校限报5项;

指导项目每校限报5项。

四、项目资助金额

1、重点项目:共设6项,每项拟资助经费为1.0万元;

2、面上项目:共设25项,每项拟资助经费为0.3万元;

3、面上项目(辅导员专项):共设65项,每项拟资助经费为0.1万元;

4、指导项目:共设50项,经费自筹。

五、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应按照项目指南(见附件)申报,不得更改项目名称(如学校在学生工作方面确有比较突出的研究,可自拟题目申报1项);面上项目(辅导员专项)和指导项目自拟题目申报。

六、项目申报要求

1、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重点课题的,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项目的研究内容应在指南范围之内。

4、目前正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前两名,不能申报2013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5、人文社科专项(高校学生工作)项目网上申报选择学科分类时,必须选择相应的专项任务分类。

七、申报程序与材料要求

1、每个申报项目需填写并上交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申请书书面材料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申请书请从黑龙江高校科技网下载中心下载。

2、网上申报:从今年开始,申请教育厅科研项目(含科技、人文、青年骨干、学工专项等)均须由申请人自行在网上申报。用户名及密码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3、网上申报时间:20126122012620

4、上报材料时间:2012619—23日,逾期不再受理

5、地    点:科学研究处(主楼344室)

6、联人:蒋晓光、郑伟

7、电子邮箱:dfxykyc@126.com

8、咨询电话:6034

 

附件:

12013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学生工作)申报条件

2、2013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学生工作)项目指南

3、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高校学生工作)申请书 

                         科学研究处

                                                       2012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