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5-09-18浏览次数: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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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省科学基金工作将以《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激励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意见》(黑发[2015]6号)和《黑龙江省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黑政发[2015]7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培养科技领军人才为核心,以服务我省重点产业发展为重点,通过省科学基金项目支持,培养青年人才,吸引、稳定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人才,重点培养优秀拔尖人才,按照《2016年省科学基金重点领域支持指南》,鼓励和推动科技人员围绕我省产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问题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形成一批应用性科研成果,进而推动我省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

2016年,省科学基金项目通过省科技计划综合管理系统申报,学校受理时间从20159219:00时起至201510717:00时止。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申请者年龄在201611未满45周岁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高校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职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科研院所和企业申请者应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职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培养资助的对象为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及技术开发工作、业绩突出、成果显著的科技人才。

(二)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1.申请重点项目应紧紧围绕我省千户科技型企业建设和产业建设目标,聚焦我省产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开展应用性基础研究。瞄准国内外科学前沿,对我省未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特别是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能源装备等领域有重大创新的技术问题开展研究。

2.经过立项研究,可预期在同领域内获得国内前沿或获得本学科国内同行专家广泛认可的、有重大影响的研究成果,能够获得自主知识产权,能够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或能够形成未来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

3.优先支持以省级以上研发平台(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中心)为依托,产学研合作项目。利用国外科技资源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项目,申请时应提交合作协议或合同。

4.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并作为负责人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省科学基金项目。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201611未满55周岁。

(三)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1.支持科技人员从事具有重要科学意义或重要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尤其是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结合的前沿性、创新性基础研究和应用性基础研究。

2.支持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可获得新的科学发现或取得重要进展的研究。

3.申请者应具有一定的科研工作业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过省级、省行业科研或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过论文或出版过论著或获得过专利)。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职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201611未满55周岁。

(四)省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1.支持青年科技人员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培养青年科技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重在激励青年科技人员的创新思维,助力其成长为各研究领域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

2.申请者应具有从事科研工作的经历和业绩(参与过省级及省行业科研或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过论文或出版过论著或获得过专利),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申请者男性年龄在201611未满35周岁,女性未满38周岁。

(五)省留学归国人员基金项目

1.支持在国外已有较好研究基础,回到我省工作的科技人员,围绕我省产业发展的关键基础科学问题自主选择与国外学习、研究内容相关的,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前瞻性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课题开展研究,促进留学归国科技人员的成长,吸引海外人才,培养优秀学术带头人。

2.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高校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科研院所、企业的申请者应具有硕士学位。按201611计算,在国外留学或访问1年以上,归国时间不超过3年,并能提供出国证明原件,年龄未满45周岁。

二、有关要求

1.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今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可推荐1,省青年科学基金面项目可推荐1

2.20168起,省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结题均通过通过省科技计划综合管理系统进行,请各申报人准备身份证、学位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电子版(以上材料均需上传至系统中),并提前登录系统注册用户信息。

3.特别关注!申请书填报要求:

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是针对自然科学研究领域中的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予以支持,应用研究不属于资助范围,请谨慎选题!

学科方向选择应根据本课题涉及的专业方向选取!

附表中不允许出现申请人姓名以及黑龙江东方学院字样,如遇需填写个人姓名、所在单位等信息时,必须用项目申请人依托单位字样代替,不允许将申请人及单位信息透露或做明显标记(如加粗、加下划线、与其他文字字体颜色不同等),否则视为舞弊,申请项目将在省基金项目评审的项目形式审查过程中直接筛除!

例:张三所在的黑龙江东方学院,拥有先进的检验测试仪器……”

论文:张三、李四,电子线路中****,电子学报,2013年第5卷第2期,396-398

如张三为项目申请人,黑龙江东方学院为依托单位,则上述信息需以如下方式填写:

项目申请人所在的依托单位,拥有先进的检验测试仪器……”

论文:项目申请人、李四,电子线路中****,电子学报,2013年第5卷第2期,396-398

4.为了充分发挥省科学基金的育苗和引导作用,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一项省科学基金项目。正在承担省科技攻关项目和省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项目;承担过省自然基金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再申报省科学基金(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除外)项目;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的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留学归国人员基金只能承担一次,承担面上项目不得超过2次,面上项目结题后必须间隔1年申报。申请人的课题连续二年申报省科学基金没有立项,应间隔一年申报。各单位申报的边缘学科项目不得超过总项目数的10%,自然基金重点项目和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不受理学科项目。

5.申报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项目申请经费为: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超过50万元,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不超过20万元,面上项目不超过7万元(医学、数理、管理学科不超过6万元),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超过5万元,留学归国人员基金项目不超过6万元。

6.请各申请人在项目受理期限内在网上申报的同时,请各申请人在项目受理期限内在网上申报的同时,将申请书附表各一式2份及电子版,在我院申报受理截止日期前上报。

三、上报申报材料时间

1.截止日期:201510811时。

2.报送要求:将申请书附表纸件各一式2份,报送科学研究处(主楼A305室),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到dfxykyc@126.com

3.业务咨询电话:0451-82632603

如遇系统故障或在网络系统填报过程中出现问题等情况,请与技术支持联系

技术咨询电话:0451-82362807,18746033682

4.科研处电话:0451-5963915(内线6034

 

 

附件:2016年省科学基金重点支持领域指南

 

                                     科学研究处

                         一五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