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黑龙江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6-03-21浏览次数:98

各部、处、办、中心、图书馆:

根据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工作要求,从即日起启动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重大课题、重点课题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及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人要求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不能申请重大课题。如申请重点课题,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普通中小学及幼儿园可以放宽至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推荐。

2.本年度课题立项重点支持按照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教育事业的要求,围绕立德树人、教育质量提升、创新创业教育、学生发展指导研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继续教育体制机制构建等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的与教育决策有效衔接的对策研究和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与教学深度融合的教育实践研究。申报的课题要在13年内完成。服务决策的研究一般应在1年内完成。

3.本年度重大课题要按规定的题目申报;重点课题需依据指南的选题范围、结合申报者的实际情况确定研究题目。不支持单纯以出版著作、译作为目标或以职称评审为目的的立项;不支持以专门解决本市地、本单位个性问题的立项;课题研究要着眼于解决省级层面上的问题,注重研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更加注重研究成果的应用与转化,使教育科研工作真正落地,取得实效。

4.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1)本年度每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2)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3)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第一、第二参加人不能作为负责人以相同或相近的内容申报;(4)已在其他厅局级以上机构或省级以上学术组织承担在研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二、材料上报

课题申请人按要求填写课题《申请书》一式6份,A3纸双面复印,左侧中缝装订。申报书及专家盲审表电子稿发送至科研处邮箱dfxykyc@126.com

报送时间:4616:00

报送地点:主楼A305

联系电话:85963915(内线6034

 

 

 

科学研究处

2016321

附件:

12016年度省重大招标课题名单、重点课题申报指南

2、省重大课题、重点课题申请·评审书(2016年)

3、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盲审活页(2016年)

42016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重点课题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