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上半年)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6-05-03浏览次数:97

各相关课题负责人:

    根据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规定,学校现组织2016年度(上半年)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结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本次课题结项范围包括:2012年——2014年立项的黑龙江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2012年立项项目此次被列为督办项目,本次必须参加结项,逾期未结按撤项处理。

2.结项材料包括:《鉴定结项审批书》(A4纸型、左侧装订)一式2份、5套最终成果(含匿名3套,)和5份最终成果简介(含匿名3套,)。

电子版材料要求:每个结项人员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内(1)最终成果用成果名称做标题。(2简介用成果名称后加简介做标题(全部为WORD格式)

《鉴定结项审批书》、最终成果、最终成果简介、结项清单等电子版一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dfxykyc@126.com

3.结项成果文本包括:封面、课题组成员名单、成果摘要、目录、正文、书脊,成果文本封面要严格按照“封面设计格式”、“内容设计格式”要求排版。

报送时间:52016:00

    报送地点:主楼A305

    联系电话:85963915(内线6034

 

附件:

     1.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书

     2.成果简介

     3.封面格式设计

     4.内容格式设计

     5.省哲学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结项清单

 

 

科学研究处

                                20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