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课题负责人:
按照省高教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和2016年度工作计划,省高教学会决定组织2016年度教育科研课题结题评审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条件
为了保证课题研究质量,申请结题必须达到以下条件:
1.省高教学会“十二五”期间立项课题。
2.课题结题时,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
3.课题研究时间必须在一年以上。
4.保证提交的结题材料齐全。
二、结题材料
1.省高教学会下发的《结题报告书》一式三份,聘请两名本学科或同领域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填写专家评语,加盖专家所在单位或部门公章。签署课题承担单位鉴定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
2.研究工作报告一份,包括从课题开题、研究过程到结题的进展情况及有关工作事项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版。
3.结题成果研究报告一份,字数不少于1万字。报告内容包括:课题解决的关键性问题,主要研究方法,基本观点或结论,创新点及突破点,成果目录,成果的应用及推广价值,对本课题后续研究的思考等。同时提交电子版。
4.以研究报告作为成果主件结题的,该研究报告要有别于研究工作报告和结题成果研究报告(即同时提交研究报告、研究工作报告和结题成果研究报告)。该研究报告名称要与课题名称一致,报告要充分体现课题的研究内容和最终结论,字数一般在2-3万字,要有相关部门或学校的采用证明。同时提交电子版。同时要有课题组成员围绕研究内容公开发表的论文至少1篇。
5.以教材或课件为成果主件结题的,要提交学校的采用证明,详细说明采用的专业、年级和应用效果等。(课件为光盘形式的,需提交详细的课件说明并附课件截图,力求做到课件内容一目了然。)要有课题组成员围绕研究内容公开发表的论文至少1篇。
6.以专、编、译著为成果主件结题的,成果主件要公开出版,并提交相应的专家书评或采用证明。要有课题组成员围绕研究内容公开发表的论文至少1篇。
7.以论文为成果主件结题的,论文内容必须围绕本课题研究主题,公开发表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一篇核心期刊)。
8.提交课题立项申报书和任务下达书原件,开题报告和有关变更材料。
9.课题材料装订要求详见附件3。
四、其它事项
1.结题申报时限
省高教学会2016年共组织两次“十二五”课题结题验收工作,请各单位按申报时限认真组织。
(1)第一次受理时间自
(2)第二次受理时间自
2.评审费用
每项申报结题验收课题须缴纳评审费100元。
3.报送结题材料同时,提交《结题验收统计表》一份,结题材料的电子版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dfxykyc@126.com,邮件主题为“结题-姓名”(如“结题-张三”)。
4.对未通过结题验收的课题,遵照专家意见,经过补充、调整后可申请参加下次结题评审。
5.材料填报
(1)《立项申请·评审书》或任务下达书原件一份;
(2)结题报告书(含研究报告);
(3)研究工作报告(说明课题实施的基本过程);
(4)成果原件(论文、教材、著作、课件、培养方案、获奖证书等及成果被采用、转载及获奖等情况的证明);
(5)开题报告书;
(6)中期检查(年度检查);
(7)聘请两名本学科或同领域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填写专家评语,并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
6.材料提交
请各结题课题组上报以上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一式三份(每份请按封皮、验收材料目录顺序排序,无需装订),并将所有材料的电子稿打包(以申请人姓名为文件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dfxykyc@126.com)
7.材料报送地址:主楼A区305室
联系电话:85963915
邮箱:dfxykyc@126.com
科学研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