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黑龙江东方学院横向科研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6-08-31浏览次数:29

各教学单位:

根据《黑龙江东方学院“十三五”规划》精神和学院《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教学工作要点》,决定开展黑龙江东方学院横向科研课题立项工作。

开展横向课题研究,是形成教学案例助力教学工作的需要;是提高学科领域科研水平支撑专硕点建设的需要;是提高中青年教师科研能力建设应用技术大学的需要;是取得科研成果服务社会的需要。

鼓励各专业学科教师在实习实训、顶岗实习中和一线实务部门科技人员密切合作,结合工程项目、人文社科项目真题真做,主动寻找发现一线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组成团队联合申报横向课题。要求课题内容必须与申请人所在专业与学科紧密结合。本次横向课题立项工作向合作方提供经费的倾斜,向专硕导师倾斜。

本次横向课题设立重点、一般和指导三个等级,根据课题贡献度和社会价值原则上理工类重点课题资助6万元左右,人文社科类重点课题资助2万元左右,其它课题适度资助。资助的人文社科类课题须2年完成;资助的理工科类课题须3年完成。

鼓励中青年教师自由申报,申报的教师须认真填写《黑龙江东方学院横向科研课题申请书》,经学部把关推荐、科研处审核,申请人答辩,院学术委员会评审、院长批准立项。

受理申报截止时间2016920日,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纸介申请书各一份。答辩人员、答辩时间届时另行通知。

报送地点:科学研究处(主楼A305室)

联系电话:85963915(内线6034

电子邮箱:dfxykyc@126.com

附件:《黑龙江东方学院横向科研课题申请书》

                           

科学研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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