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室、馆、中心,各教学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社科联关于组织“黑龙江省第十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要求,学校现组织申报“黑龙江省第十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果申报时间:6月1日—6月22日。
二、申报成果的时限: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正式出版的以第一版印刷时间为准、立项课题以结项时间为准、对策建议以完成时间为准)之间的科研成果。从未申报过评奖的作者,其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之间的科研成果也可申报。
三、学校初评时间:6月23日--7月13日
四、申报材料:申报者按照《第十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3)准备材料,注册登录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系统(入口在省社科联官网左侧评奖管理平台,注册用户时——“选择单位”一栏——请选择“黑龙江东方学院社科联”),录入申报信息,生成《申报表》。
五、材料报送时间: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截至6月23日11:00时,电子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dfxykyc@126.com。
注:附件7《申报成果无学术不端行为承诺书》请申报人下载,确认签字后放入“实名”材料袋中与申报材料一同提交。
六、省社科联原则上不予退还申报材料,成果申报不缴纳任何费用。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电话:86651592、85963915
科学研究处
2020年6月1日
附件:
1.黑龙江省第十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方案
2.申报评审系统使用说明(申报个人版)
3.第十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材料要求
4.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价规则
5.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实施细则
6.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纪律若干规定
7.申报成果无学术不端行为承诺书
8. 社科优秀成果奖申报注意事项
9. 申报成果佐证材料目录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