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黑龙江省第十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0-06-01浏览次数:24

各部、处、室、馆、中心,各教学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社科联关于组织“黑龙江省第十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要求,学校现组织申报“黑龙江省第十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果申报时间:61日—622日。

二、申报成果的时限:201711日至20181231日(正式出版的以第一版印刷时间为准、立项课题以结项时间为准、对策建议以完成时间为准)之间的科研成果。从未申报过评奖的作者,其201211日至20161231日之间的科研成果也可申报。

三、学校初评时间:623--713

四、申报材料:申报者按照《第十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3)准备材料,注册登录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系统(入口在省社科联官网左侧评奖管理平台,注册用户时——“选择单位”一栏——请选择“黑龙江东方学院社科联”),录入申报信息,生成《申报表》。

五、材料报送时间: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截至6231100时,电子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dfxykyc@126.com

注:附件7《申报成果无学术不端行为承诺书》请申报人下载,确认签字后放入“实名”材料袋中与申报材料一同提交。

六、省社科联原则上不予退还申报材料,成果申报不缴纳任何费用。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电话:8665159285963915

 

 

                 科学研究处

                  202061

 

 

附件:

1.黑龙江省第十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方案

2.申报评审系统使用说明(申报个人版)

3.第十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材料要求

4.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价规则

5.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实施细则

6.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纪律若干规定

7.申报成果无学术不端行为承诺书

8. 社科优秀成果奖申报注意事项

9. 申报成果佐证材料目录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