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黑龙江省优秀科普图书作品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学研究处发布时间:2022-07-28浏览次数:167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和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广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推动我省科普作品事业繁荣发展,按照省科技活动周统一部署,省科学技术厅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黑龙江省优秀科普图书作品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省科学技术厅

承办单位:省对外科技合作中心

二、推荐作品要求

推荐作品应是201911日以后正式出版发行的科普图书(含译著和再版图书,且未曾被科技部和省科技厅确定为全国优秀科普作品、省优秀科普图书作品),推荐前需进行审核,推荐的作品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作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

2.具备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的内涵;

3.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通俗性、趣味性;

4.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图文并茂,公众喜闻乐见;

5.作品应具有原创性;

6.丛书应为完成全部出版的成套作品,不接受丛书中的单册或部分作品;

7.作品语言文字应为简体中文。

三、推荐工作要求

1.学校推荐作品请拟申报人务必于8201100前提交《2022年黑龙江省优秀科普图书作品推荐表》(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2份)和作品7份(套),并按《2022年推荐优秀科普图书作品网络展示要求》(见附件3)提供每部作品内容简介(Word版),如有其它证明作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材料(如专家推荐信、读者来信、第三方评价材料、荣获奖项等)请一并报送至科研处,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学校推荐作品由科研处统一上报省教育厅科信处。由省教育厅审核汇总后推荐至省科技厅。上报材料审核后不予退回,请自留备份。

2.个人自荐作品请按照省科技厅下发的《关于开展2022年黑龙江省优秀科普图书作品的通知》(见附件5)要求,参与征集活动。个人自荐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申报人须为作品的第一作者或第一责任编辑,作者需保证作品具有合法性,文责自负,严禁抄袭。一经人工或网络查重发现20%以上重合度或明显创意抄袭即取消资格。

四、评选程序

省科技厅组织专家成立评议组,对征集的作品进行评议,形成优秀科普作品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2022年黑龙江省优秀科普图书作品,获奖作品将推荐在省内主流网络平台进行展示,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优秀科普作品评选。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1-85963915(内线6034

电子邮箱:dfxykyc@126.com

报送地址:主楼A305

 

 

附件:

1.2022年黑龙江省优秀科普作品推荐表

2.2022年黑龙江省优秀科普作品自荐表

3.2022年推荐优秀科普图书作品网络展示要求

4.报名流程说明

5.关于开展2022年黑龙江省优秀科普图书作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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