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外语学科专项)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学研究处发布时间:2022-08-07浏览次数:145

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外语学科专项)管理办法》和相关工作部署,省社科联拟组织开展2019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外语学科专项)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9年度延期结项的课题。2021年度立项的课题,如已完成课题研究,可申请提前结题。

二、验收材料

课题验收通过线上进行,提交材料均为电子版。

1.《结题验收书》。包括课题组基本信息、主要阶段性成果列表、结费决算、研究报告、最终成果简介和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初审意见等。

2.课题研究成果。包括论文、著作、微课、视频公开课、课件、软件、调研报告、对策建议等,佐证材料包括成果被采用、转载及获奖等情况的证明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

3.有变更事项的,须附《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三、验收办法

1.省社科联组织专家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验收,验收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申请结题课题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验收结论为不合格:

1)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或有不良政治倾向;

2)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研究内容或研究计划;

3)未按计划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4)必要的佐证材料不完整或数据虚假;

5)研究成果质量低劣,无实用价值;

6)剽窃他人成果或有其他侵权情况。

3.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须在显著位置注明“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外语学科专项)”字样。未注明者,不能作为结题佐证材料。

4.课题研究成果(含最终成果、阶段性成果)通过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的“总文字复制比”不得高于15%,并附查重报告。

5.课题研究成果被省委、省政府或省直部门决策采纳(以领导批示或已将成果观点、对策建议写入省直部门以上相关文件为准),其验收结论原则上为良好及以上。

四、结题办理

1.对验收结论为优秀、良好或合格的课题,由省社科联向课题组颁发结题证书。

2.2019年应结题但未按期提交结题材料或验收结论为不合格的课题,由省社科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撤消,并追回已拨付课题经费,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联各类课题。

3.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外语专项课题验收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时限报送材料。

4.结题验收书、结项汇总表电子版(Word版本)报送至科研处电子邮箱,标题为“外语学科专项课题结题材料+姓名”。

5.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8221100逾期不再接收。

联系电话:0451-85963915(内线6034

电子邮箱:dfxykyc@126.com

 

附件:

1.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外语学科专项)结题验收书

2.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外语学科专项)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3.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外语学科专项)结项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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