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哈尔滨市社科联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学研究处发布时间:2022-08-30浏览次数:172

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创新,培养造就一批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的优秀社科人才,即日起启动2022年度哈尔滨市社科联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和范围

(一)资助著作标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研究成果包括基础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研究。基础理论研究专著,须在基础性领域进行深入研究与探索,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独到见解;实际应用研究专著,须对经济、社会、文化等重大实践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对研究学术前沿问题和具有成长潜力的新兴学科专著给予倾斜。

(二)资助作者范围:申报者必须是哈尔滨市所属的社科学术团体、市属院校、科研院所在职的社科工作者。

(三)著作不资助范围:社会科学译著、外文著作、教材、工具书、科普读物、论文集等汇编作品、再版作品;已获得国家、省级、市级、及其他各种财政性基金或财政专项资金资助的出版项目;博士论文未答辩、调研报告未结项的,均不列入资助范围。

(四)资助经费标准:每项著作资助出版经费1万至2万元。

二、资助方式

专项资金用于资助作者出版费用,市社科联将经费拨付给出版单位,不足部分由作者自行筹措解决。市社科联组织专家从申报的项目中遴选出优秀学术著作给予资助。对于入选的出版著作,按照市社科联统一标识“2022年哈尔滨市社科联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出版。主要作者所在单位可参照项目资助的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和匹配。

三、申报条件

申报者和申报项目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报人须为著作的著作权人。著作权人原则上不得多于3人,著作权人若为多人,申报人须为第一著作权人,并出具其他著作权人签署的同意申报资助的意见书或委托书,著作权须不存在任何争议。

(二)申报资助的著作内容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出版政策。

(三)申报者必须已经完成书稿,与出版社签署出版合同,进入编辑出版程序。

(四)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1个资助项目。

(五)同一项目同时获得省社科联出版资助的,市社科联所立项目即取消。

四、立项程序

(一)申报:申报人提交《哈尔滨市社科联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书》(见附件)、本项目签署的出版合同原件、复印件、书稿清样各一份。电子稿发送至科研处邮箱:dfxykyc@126.com

(二)初审:请申报人于2022101411:00前将申报材料报学校科研处,科研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加盖公章后,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社科联。

(三)立项:经市社科联项目评审组评审后,确定为资助出版的优秀学术项目,与申报人签订《哈尔滨市社科联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协议书》。

(四)执行:获得资助的项目务必于20233月底前完成出版发行,将10册著作交市社科联。如遇特殊情况,及时向社科联提出延时申请,经批准后可延长1个月,否则取消资助资格。

联系电话:85963915(内线6034

电子邮箱:dfxykyc@126.com

报送地址:主楼A305

 

附件:哈尔滨市社科联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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