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课题负责人:
根据省级艺术科研规划工作实际,省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拟于即日起开展2022年度的第二次集中结项鉴定工作,我校按照《黑龙江省艺术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开展项目鉴定前期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时间
本次项目鉴定结项材料提交时间:即日起—9月28日11:00前。
二、相关要求
(一)线上申报
本年度结项工作采用网络申报的方式进行。课题负责人需通过登录“黑龙江省艺术科研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申报网址:http://39.107.116.253/)进行网上结项材料提交。申报人需仔细阅读用户使用手册,了解申报流程和操作规则。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联系人:王静江,电话:18504508808。
(二)线下报送材料
1.各课题负责人需按顺序填报下列①—⑤相关表格(见附件)。
纸质材料:①、《鉴定结项审批书》;②、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③、立项申报评审书复印件;④、最终成果简介;⑤最终成果复印件。
2.鉴定专家: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不再需要个人组织专家鉴定,省文旅厅届时会组织相关专家集中进行会评。
3.项目在研过程中发生变更情况的,须在结项材料的最后附变更说明并加盖公章。
4.课题组全体成员必须2人以上,课题研究时间1年以上,否则不予结题。项目在研过程中发生变更情况的,须在结项材料的最后附情况说明或变更审批表。
5.科学研究处负责审核、盖章并统一提交,艺术规划办不接受个人提交材料。
三、提交材料相关要求
1.纸质材料按顺序①—⑤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三份,不需要报送成果原件。
2.提交结题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提交电子版文件(注明“2022年下半年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姓名”字样)发送至科研处邮箱dfxykyc@126.com。
报送时间:9月28日11:00前,逾期恕不受理
报送地点:主楼A区305室
联系电话:85963915(内线6034)
附件:
1.结项材料封皮
科学研究处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