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黑龙江省“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推动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按照《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建设方案》(附件1,以下简称“《方案》”)安排,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拟开展2023年度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遴选工作,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按照质量为先、有序推进的原则,创新研究范式、促进交叉融合,引领学术前沿、拓展学科内涵,建设一批服务国家战略、服务龙江振兴发展的省社科重点实验室,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龙江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申报限额
请各单位按照《方案》中申报资格要求对本单位拟申报实验室进行筛选,原则上每单位限报1个实验室。
三、工作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切实承担管理审核责任,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严格对照申报资格要求进行申报。申报机构应具备实验室性质,杜绝临时拼凑,要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性, 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四、申报方式
请填写《黑龙江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申报书(模板)》(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书》”),请于2023年6月30日11:00前并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申报书》一式5份及有关佐证材料报送至科学研究处,电子版发送至科学研究处邮箱。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研读以上通知及方案,充分准备,积极申报,如有申报意向,请于科学研究处联系。
联系电话:86651592(内线6084)、85963915(内线6034)
报送地点:主楼A区305室
电子邮箱:kxyjc@hljeu.edu.cn
附件:
1.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
科学研究处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