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类项目、市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

作者:科学研究处发布时间:2023-06-29浏览次数:71


各学院(部)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提升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类项目、市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建设质量,确保项目按时保质的完成建设任务,学校现组织开展在研的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类项目、市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执行情况检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1年、2022年立项的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类项目、市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

二、检查内容

1.项目研究的进展情况:项目是否按照计划任务书的研究计划和研究内容开展研究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等。

2.项目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研究发表的论文、出版专著、申请专利、取得的效益、被引用采纳情况、形成的研究咨询报告等。

3.项目经费使用情况:项目经费支出情况,是否按合同书预算合理使用经费。

4.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研究计划:针对关键技术、主要内容研究等所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研究计划和预计结题时间等。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1.项目组自查(6月下旬—8月中旬)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组成员对照项目研究计划、研究内容进行自查。将《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类项目、市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执行情况检查表》(见附件)及佐证材料提交至所在部门审核。

2.部门审查(8月中下旬)二级学院(部)按照通知要求,对照《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类项目、市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执行情况检查表》对其成果原件进行审核,确保所有信息真实、准确

3.集中汇报(8月下旬)开学第一周内学校将召开会议,由各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进展情况、目前存在的问题、预计结题时间等内容。

四、其他要求

1.成果要求

所有研究成果须标明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类项目、市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请项目所在部门注意审核,严格把关。

2.报送要求

1)截止日期:请于8211600前将以下材料以部门为单位报送至科学研究处。

2)纸质版材料《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类项目、市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执行情况检查表》(后附成果佐证复印件)纸质版一式一份。

3)电子版材料:《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类项目、市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执行情况检查表》及成果佐证材料要制作到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项目号+项目负责人姓名,且佐证材料顺序要与该项目《检查表》填写顺序一致。电子版材料以部门为单位压缩至一个文件夹发送至科学研究处邮箱。

联系电话:86651592(内线6084)、85963915(内线6034

电子邮箱:kxyjc@hljeu.edu.cn

报送地点:主楼A305

 

附件: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类项目、市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执行情况检查表



 

科学研究处

2023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