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优秀成果的通知

作者:科学研究处发布时间:2023-07-31浏览次数:75


各有关单位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成果运用,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拟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会规划项目鉴定结项成果中选取一批优秀成果进行推介。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鉴定结项中取得优秀等次或免于鉴定的项目成果,以及其它经同行专家评议认可的项目结项成果。

二、报送材料

1.成果简介。能够体现研究问题导向、研究思路和研究成果,文风朴实、语言精炼,全文控制在4000字以内。

2.标志性成果扫描件。项目阶段性成果在“三报一刊”刊发,或取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等重要运用转化成果的,或在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期刊刊发的,请提供标志性成果扫描件(300分辨率,CMYK模式)。

3.专著原件及封面扫描件。以专著形式结项的,专著出版后,请提供专著原件20册、专著简介及封面扫描件(300分辨率,CMYK模式)。

三、推介形式

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将在各单位报送的成果材料中择优选取一批结集成册在一定范围内推介,并根据项目研究方向、是否涉密等情况,利用“黑龙江社科网”、“黑龙江智库网”相关栏目向社会推介。

四、有关要求

1.本次优秀成果材料报送以2023年度鉴定结项的项目为主,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时限。

2.本次材料报送截止2023891100。此后,请于项目鉴定结项后或专著出版后一个月内,向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用于成果推介。

3.报送材料涉密的,请按保密工作要求通过安可系统或机要交换等形式报送。

联系方式:85963915(内线6084

电子邮箱:kxyjc@hljeu.edu.cn

报送地点:主楼A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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