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第三批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学研究处发布时间:2023-11-29浏览次数:325

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现组织2023年度第三批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结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受理范围

1.本次结项重点对2019年在研未结题课题进行结项清理,届时拟对未通过鉴定和未报送结题材料的实行清理撤项

2.其他正常研究周期的年度项目结项本次结项正常受理。

二、结项要求

1.结项要求

1)以专著成果形式结项的,专著字数不少于8万字;

2)以研究报告成果形式结项的,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4万字,其阶段性研究成果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其中中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

3)以论文集形式结题的,发表论文不少于5篇,其中中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

所有发表的论文必须与申报项目主题高度相关。

2.纸质版材料要求

以下所有结项材料A4纸型于左侧装订,审批书和最终成果可制作颜色淡雅,美观大方的封面。

1)《鉴定结项审批书》报送一式2份(A4纸打印);

2)有变更审批表的附变更审批表。请将变更审批表的批示复印件附在结项审批书数据页后面一起装订。否则视为无变更。一律以项目立项申请书参加人员打印证书,后续不再重新打印证书。

3)应用类项目提交成果应用转化证明。

4)项目最终成果一式4份(实名1份,匿名3份,匿名需隐去作者姓名及工作单位);

5)最终成果简介一式4份(实名1份,匿名3份,匿名需隐去作者姓名及工作单位);最终成果简介内容包括:一是项目研究的目的和意义;二是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观点;三是研究成果的应用价值和社会影响和效益。字数在6000-8000字。

6)附结项成果《知网》查重检测报告(提交报告首页纸质版和全文电子版)及文字复制比情况说明1份,查重报告重复率控制在25%之内。

7)经费使用明细表1份。

3.结项成果文本包括:封面、课题组成员名单、成果摘要、目录、正文、书脊,成果文本封面要严格按照“封面设计格式”、“内容设计格式”要求排版。

4.电子版材料要求

每个结项人员一个文件夹,文件名以“项目负责人姓名”的格式命名,文件夹内:

1)最终成果用成果名称做标题。

2)成果简介用成果名称后加简介做标题(全部为WORD格式)。

3)省哲学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结项清单。

4)经费使用明细表。

《鉴定结项审批书》、最终成果、最终成果简介、结项清单等电子版(不超过20M)一并发送至科学研究处邮箱。

三、报送时间

报送时间:1271100前,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电话:85963915(内线6034

电子邮箱:kxyjc@hljeu.edu.cn

报送地点:主楼A305

四、其他要求

1.2019年以后立项的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各类项目严格按照不超过3年的研究周期按时结项 。

2.已进行结项验收的各类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第一次验收鉴定不合格的须根据专家鉴定意见认真修改,重新进行二次鉴定,二次鉴定仍不合格的一律作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各类项目。

 

附件:

1.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审批书

2.项目成果简介

3.封面格式设计(示例)

4.内容格式设计(示例)

5.省哲学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结项清单

6.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黑宣通〔2019〕68号)

 

 

 

科学研究处

2023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