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推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培养一支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研究队伍,开展宗教问题理论研究与决策咨询研究,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持。根据中央统战部和省委相关文件要求,决定组建“龙江宗教工作智库”推荐智库专家人选。现转发“黑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推荐‘龙江宗教工作智库’专家人选的函》”的通知,请各单位结合实际,积极申报。
一、智库专家推荐范围
原则上为省内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以及具有副处级(含四级调研员)以上职务(职级)熟悉宗教政策法规和宗教工作的党政干部。在宗教工作方面学术研究成果较多、影响较大者优先纳入智库。
二、智库专家的申报条件
(一)申请入选智库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积极服务党委政府和宗教工作大局;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以及与执业相关的重大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无学术道德问题,无不良社会信用纪录。
2.具有较高的宗教学专业水平和较强的研究能力,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熟悉宗教学、宗教工作及相关领域发展动态,在宗教学、宗教工作领域有一定的业务专长;属于宗教学科研领域和宗教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二)申请入选智库应当具备的专业条件
1.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的教师、研究人员,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职称;从事宗教学或相关学科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单独公开出版过1部以上相关领域学术专著,或单独(或第一作者)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过3篇以上学术论文,或作为主持人主持完成过1项省部级以上课题,或作为排名前3名的主要参与者参与完成过2项省部级以上课题,或作为主持人主持完成过1项决策咨询报告并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或个人(含个人为主持人的学术团队)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
2.宗教工作者一般应具有副处级(含四级调研员)以上职务(职级),熟悉宗教工作有关政策法规,熟悉宗教工作情况,善于做信教群众工作。
不具备以上条件,但在学术领域和宗教工作中有特殊专长或业绩突出,经省民宗委审核后可以入选。
三、智库专家的主要工作
(一)专题调研与课题研究。参与省民宗委组织的专题调研及宗教工作科研项目。
(二)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参与省民宗委组织的专家座谈会,就有关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
(三)参与评审活动。参与省民宗委组织的课题评审评估,提出专业意见。
(四)支持配合开展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培训。配合实施中央、省委统战部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代表人士相关培训计划,配合开展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研究队伍培训。
(五)支持宗教院校课程建设和综合评估。参与省民宗委对全省宗教院校开展的综合评估工作,支持宗教院校思政课程及公共课程建设,帮助提升宗教院校办学质量。
四、智库专家的权利
(一)优先参与省民宗委组织的学术交流、课题调研成果评审、课题研究等活动。
(二)研究成果优先在省民宗委网站刊发,择优向国家主管部门推荐,并参加评奖评优活动。
(三)定额资助智库专家被国家主管部门采纳的学术成果。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权利。
五、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一)《龙江宗教工作智库专家推荐表》(见附表)。
(二)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
(三)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智库专家的入库程序
(一)公开征集。省民宗委面向全省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及各市(地)民宗局公开征集专家。
(二)入库申请。专家自愿填报《龙江宗教工作智库专家推荐表》并附相关材料,报所在单位审核、申报。省民宗委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核实推荐。专家所在单位核实后,对符合条件的报送省民宗委。
(四)审验入库。省民宗委根据有关单位推荐意见,综合研究审验后决定入库人选,并颁发相关证书。
智库实行动态管理,省民宗委将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对入库人员进行充实、调整。
七、申报时间要求
申报人根据通知要求于3月11日11:00前,将《龙江宗教工作智库专家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科学研究处;《龙江宗教工作智库专家推荐表》(word版)及所推荐专家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电子版发送至科学研究处电子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注“姓名+龙江宗教工作智库专家”。
联系电话:85963915(内线6034)
电子邮箱:kxyjc@hljeu.edu.cn
报送地点:主楼A区305室
科学研究处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