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专利盘活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学研究处发布时间:2024-04-03浏览次数:111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科技部等部委联合印发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做好我校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持续做优专利增量,加快专利转化和产业化,决定组织开展专利盘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提高对存量专利盘点工作的思想认识。专利盘点工作是落实《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具体举措,按照“全面盘点、筛选入库、市场评价、分层推广”的原则,坚持“边盘点、边推广、边转化”的工作思路,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体和专业服务机构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从盘活存量和做优增量两方面发力,在与企业有效对接的基础上引导高校形成更多符合产业需要的高价值专利。

2.全面盘点,构建学校存量专利库。各学院需对本单位2023年底前授权的存量专利进行全面盘点;2024年及以后授权的专利,及时纳入盘点范围。存量专利盘点工作依托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www.patentnavi.org.cn)进行,学校已建立各学院账号,请科研秘书及时联系科学研究处设置学院管理员账号。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及时开展盘点工作,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3.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做优专利增量。要牢固树立以转化运用为目的的专利工作导向,综合考量转化潜力、商业价值和维护成本等,从源头上提升专利质量。严格规制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停止对专利申请的资助奖励,大幅减少并逐步取消对专利授权的奖励,主要通过转化收益等方式对发明人或研发团队予以奖励。教育部等部门将优化调整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将专利转化效益纳入高校学科评价、机构评估、项目评审、人才评价、职称评定等评价指标。

二、进度安排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要求在4月底前完成所有专利盘点入库工作。请各学院尽快启动盘点工作,并及时筛选形成专利转化资源库。2024415日前,各学院存量专利盘点入库工作应当取得阶段性成效;2024419日前,各学院完成全部存量专利盘点入库。

三、盘点程序

(一)存量专利信息建档。迅速组织动员本单位教师开展盘点工作。存量专利盘点工作依托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www.patentnavi.org.cn)进行,各单位账号已分发至科研秘书,本单位教师可登录该账号或由各单位科研秘书为发明人建立账号,进入“存量专利基础库”,搜索本人在库专利,并逐一“建档”。并提交至学院审核。

(二)审核提交。学院审核后提交至学校,学校审核通过后,完成盘点/登记入库,形成专利转化资源库。

四、注意事项

专利价值分级自评是对该专利的潜在价值和产业化前景进行五星评价,其中:5星代表该专利技术成熟度高,可直接用于产业;4星代表该专利具有较高的潜在价值和产业化前景;3星代表该专利具有一定的潜在价值和产业化前景;2星代表该专利潜在价值低,产业化前景不明朗;1星代表无潜在价值和产业化前景。

若勾选一星或二星,则不需填写产业化前景描述和本专利对应产品、技术优势、性能指标。

联系电话:86651592(内线6084)、85963915(内线6034

 

附件:

1.国知局、教育部、科技部等关于印发《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的通知

2.“存量专利盘活行动”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3.黑龙江东方学院存量专利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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