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第一批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学研究处发布时间:2024-06-18浏览次数:230

各部门、各单位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现组织2024年度第一批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结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受理范围

1.结项重点为2019年立项在研未结的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本次对2019年在研未结题项目进行清理撤项。

今年年底前对2020年省项目进行结项清理,届时拟对未通过鉴定和未报送结题材料的实行清理撤项

2.其他正常周期的年度项目结项本次结项正常受理。

二、结项要求

1.结项要求

1)以专著成果形式结项的,专著字数不少于8万字;

2)以研究报告成果形式结项的,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4万字,其阶段性研究成果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其中中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

3)以论文集形式结题的,发表论文不少于5篇,其中中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

所有发表的论文必须与申报项目主题高度相关。

2.纸质版材料要求

以下所有结项材料A4纸型于左侧装订,审批书和最终成果可制作颜色淡雅,美观大方的封面。

1)《鉴定结项审批书》(2024版)报送一式2份(A4纸打印,于左侧装订);

2)结项成果《知网》查重检测报告(提交报告首页纸质版和全文电子版)及文字复制比情况说明2份,合订于鉴定结项审批书后

3有变更审批表的附变更审批表。请将变更审批表的批示复印件附在鉴定结项审批书数据页后面一起装订。否则视为无变更。一律以项目立项申请书参加人员打印证书,后续不再重新打印证书。

4)应用类项目提交成果应用转化证明。

5)结项成果包括项目最终成果简介、项目最终成果和项目阶段性成果(按项目最终成果简介、项目最终成果、项目阶段性成果的顺序合订一起),共需4份(1份实名材料,3份匿名材料,匿名需隐去作者姓名及工作单位)

3.结项成果文本包括:封面、课题组成员名单、成果摘要、目录、正文、书脊,成果文本封面要严格按照“结项成果封面设计格式”、“结项成果内容设计格式”要求排版。

4.电子版材料要求

每个结项人员一个文件夹,文件名以“项目负责人姓名”的格式命名,文件夹内:

1)鉴定结项审批书;

2)最终成果用成果名称做标题;

3)最终成果简介用成果名称后加简介做标题(全部为WORD格式);

42024省社科规划项目第一批结题汇总信息表。

鉴定结项审批书、最终成果、最终成果简介、结题汇总信息表等电子版(不超过20M)一并发送至科学研究处邮箱。

三、报送时间

报送时间:751100前,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电话:85963915(内线6034

电子邮箱:kxyjc@hljeu.edu.cn

报送地点:主楼A305

四、其他要求

1.2020年以后立项的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各类项目严格按照不超过3年的研究周期按时结项

2.已进行结项验收的各类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第一次验收鉴定不合格的须根据专家鉴定意见认真修改,重新进行二次鉴定,二次鉴定仍不合格的一律作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各类项目。

 

附件:

1.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结项审批书(2024版)

2.项目最终成果简介

3.结项成果封面格式设计(示例)

4.结项成果内容格式设计(示例)

5.2024省社科规划项目第一批结题汇总信息表

6.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黑宣通〔2019〕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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