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及相关课题组:
根据《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和省社科联工作部署,从即日起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结题验收对象
2024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
二、课题结题验收条件
完成课题既定研究任务,经需求单位同意,即可申请结题验收。
三、课题结题验收材料
课题结题验收材料需报送一式两份纸质件和电子版,纸质件按以下内容顺序装订,电子版按以下内容打包文件夹并命名。
(一)结题验收书(PDF文档格式)
1.课题完成基本情况:包括经费使用情况、课题主要研究成果、课题成果转化应用情况等。
2.结题报告1:包括课题成果的基本内容和研究途径、课题调研情况简介、研究内容的前沿性和创新性、尚需解决的主要问题,文字总计不超过1500字。
3.结题报告2:包括课题成果的应用价值和社会影响、课题成果的可操作性分析、课题成果推广应用情况总结,文字总计不超过1500字。
提示:结题验收书第5页中的“声明和授权”“课题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意见”“课题需求单位鉴定意见”等三项内容,必须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件扫描转换为PDF格式。
(二)课题成果采纳证明(PDF文档格式)
课题研究成果如获需求单位或有关单位采用,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需求单位采纳证明材料:仅限1项,用以证明课题研究成果被需求单位采纳应用,材料加盖需求单位公章视为有效。
2.其他单位采纳证明材料:可为多项,用以证明课题研究成果被有关单位(不含需求单位)采纳应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视为有效。
(三)课题研究成果
1.最终研究成果(WORD文档格式):
(1)要求为决策咨询报告,不少于10000字;
(2)通过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的“总文字复制比”不得高于15%,并附查重报告;
(3)需写明主要作者,以作结集汇编之用(必须为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超过3人,以立项通知单、变更证明为准);
(4)在课题验收评审过程中,可在指定时间内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2.主要阶段性研究成果(PDF文档格式):
(1)可为多项,成果形式包括决策咨询报告、著作、公开发表论文、调研报告等;
(2)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得到采纳应用时,须在显著位置注明“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字样,未注明者视为无效。
3.《社科成果要报》稿件(WORD文档格式):
(1)要求为决策咨询建议,最多不超过4000字;
(2)稿件内容必须来自课题研究成果;
(3)可提交多篇,每篇内容独立。
(四)结题佐证材料(PDF文档格式)
除上述材料外,课题组可酌情提交其他用以佐证课题研究过程、研究结果和课题成果推广应用等相关材料。
四、课题结题验收办法
(一)结题验收评审流程
省社科联组织专家进行课题评审,视情况召集课题组现场答辩,初步确定验收结论。课题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完善并提交最终研究成果。省社科联审核并公布课题结题验收结果。
(二)课题结题等级
课题结题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研究成果被省委、省政府或省直部门(含需求单位)决策采纳(以领导批示或已将成果观点、对策建议写入相关文件为准),结题等级即为良好及以上。
申请结题课题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验收结论判定为不合格:
1.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研究内容或研究计划;
2.未按计划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3.必要的佐证材料不完整或数据虚假;
4.研究成果质量低劣,无实用价值;
5.剽窃他人成果或有其他侵权情况;
6.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或有不良政治倾向;
7.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中的“总文字复制比”为15%以上。
五、课题结题办理
1.对验收结论为优秀、良好或合格的课题,将由省社科联向课题组颁发结题证书。
2.对验收结论为优秀或良好的课题成果,由省社科联通过结集汇编、网络宣传或期刊发表等方式进行推介,并根据需要通过《社科成果要报》报送至省委、省政府和相关厅局单位。
3.对验收结论为优秀或良好的课题成果,由省社科联在结题后1个月内向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拨付剩余经费;如验收结论为合格,则不再拨付经费。
4.不能按期提交结题材料的课题,或验收结论为不合格的课题,将予以撤消处理,追回已付课题经费,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联各类课题。
六、报送材料要求
课题组需将结题验收材料于11月8日11:00前统一将纸质件材料报送至学校科学研究处,电子版材料(文件名:课题编号+负责人姓名)报送至科学研究处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85963915(内线6034)
电子邮箱:kxyjc@hljeu.edu.cn
报送地点:主楼A区305室
附件:
科学研究处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