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第二批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学研究处发布时间:2024-11-22浏览次数:122

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省哲学社科工作办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第批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结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受理范围

1.本次结项重点对2020年在研未结题项目进行结项清理,届时拟对未通过鉴定和未报送结题材料的实行清理撤项

2.其他正常研究周期的年度项目结项本次结项正常受理。

二、结项要求

1.结项要求

1)以专著成果形式结项的,专著字数不少于8万字;

2)以研究报告成果形式结项的,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4万字,其阶段性研究成果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其中中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

3)以论文集形式结题的,发表论文不少于5篇,其中中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

所有发表的论文必须与申报项目主题高度相关。

2.纸质版材料要求

以下所有结项材料A4纸型于左侧装订,审批书和结项成果可制作颜色淡雅,美观大方的封面。

1)《鉴定结项审批书》2024年11月版,见附件1报送一式2份(A4纸型,于左侧装订);

2)有变更审批表的附变更审批表。请将变更审批表的批示复印件附在结项审批书数据页后面一起装订。否则视为无变更。一律以项目立项申请书参加人员打印证书,后续不再重新打印证书

3结项成果》(2024版,见附件2一式4份(1份实名填写,3份匿名填写,匿名材料封面页只填“项目名称”和“最终成果形式”两项,其他不填);

3.电子版材料要求

每个结项人员一个文件夹,文件名以“项目负责人姓名”的格式命名,文件夹内:

1)鉴定结项审批书

2)最终成果用成果名称做标题。

3)成果简介用成果名称后加简介做标题(全部为WORD格式)。

42024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第二批结项汇总表。

鉴定结项审批书、最终成果、最终成果简介、结项汇总表等电子版(不超过20M)一并发送至科学研究处邮箱。

三、报送时间

报送时间:12月1211:00前,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电话:85963915(内线6034)

电子邮箱:kxyjc@hljeu.edu.cn

报送地点:主楼A区305室

四、其他要求

1.2021年以后立项的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各类项目严格按照不超过3年的研究周期按时结项 。

2.已进行结项验收的各类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第一次验收鉴定不合格的须根据专家鉴定意见认真修改,重新进行二次鉴定,二次鉴定仍不合格的一律作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各类项目。

 

附件:

1.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审批书(2024年11月版)

2.结项成果(2024版)

3.2024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第二批结项汇总表

4.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黑宣通〔2019〕68号)

 

 

 

科学研究处

202411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