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报销乘地铁通勤费的通知

来源:人文社会科学学部发布时间:2014-06-26浏览次数:9

学校预报销2014年1-6月份地铁通勤费,请各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做好票据收集、统计汇总工作,于7月5--10日上报总务处审批,通过后方可到财务处报销。
   未在学校备案的乘坐地铁人员,请于6月30日前按原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报总务处、财务处备案。未在学校备案的人员,本次不予报销地铁通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