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现将高校教师资格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的具体办法通知如下:
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请完成打印填报相关材料后,将认定需要的所有材料,在7月9日下班前,送到人事处321室。
现场确认申请人需个人提交以下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1份)
2、A4纸双面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6、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没有职称的人员,可以不提供)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8、《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9、由三甲级以上医院出具的A4纸双面打印体检合格表(1份);(装订各种检查项目检验报告)
10、全省统考理论考试、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评成绩合格单、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11、申请人任教学科的主讲课程一学时的电子讲稿(1份);
12、一张2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要求与网上申报时提交照片及《档案袋》、《申请表》一致。背面注明姓名、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