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法学专业与哈尔滨市平房区委政法委签订《地校合作协议》
2016年7月25日我院法学专业与哈尔滨市平房区委政法委签订了《地校合作协议》,蔡柏岩副院长代表我院出席签字仪式。本协议旨在地校合作开展法律服务,进一步促进法学教学与司法实践的紧密结合。本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在平房区委政法委为“黑龙江东方学院法学专业实习基地”;我院法学专业在推进依法治区进程中,为平房区委政法委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和组织法律宣传讲座,在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和依法治区等方面提供理论支持。这是我院首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作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