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清明节、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部、处、室、馆、中心,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
经领导同意,结合我院实际,现将今年清明节、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
如下:
一、放假时间
1.清明节: 4月5日至4月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周日
)上班,上单周周五课。
2.劳动节: 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周
六) 上班,上单周周一课。
二、注意事项
1.因节假日耽误的课程由各教学单位及任课教师合理安排补课
时间,并报教务处备案。
2.学生不得提前离校,必须在4月7日、5月1日18:OO前返回学校
各学部要对学生讲清离校和返校时间,提前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
生安全意识,避免发生意外。
3.全院总值班由院办统一安排; 保卫、公寓、食堂、车队、变
电所、锅炉房等部门值班值宿由各主管部门安排。各口汇总后,请于2
018年4月4日、4月28日前报院长办公室。值班值宿人员要按时上岗,
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漏岗,有紧急情况要及时向总值班院领导报告。
4.放假期间各部门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要认真
搞好自查自纠,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后勤保障部门要做好
假期留校师生的后勤服务工作。
黑龙江东方学院学务办公室